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荆州市市直非税收入监管的决议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市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直非税收入监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统一对非税收入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一样同属财政性资金,具有依法强制、无偿、固定的基本特征。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是构建公平、和谐分配关系的重要体现,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客观要求,是有效遏制“三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促进依法理财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二、切实健全征收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荆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征管网络,统一软件,实行微机控管;要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严格规范票据的领取、审查、核销程序,真正起到“以票管收”的作用;要建立健全与非税收入管理相适应的征收与稽查、征收与支出分离的非税收入监管体制;要加强专户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和统计评价体系。

三、突出抓好重点收入监管。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收入管理,规范罚没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彩票公益金收入以及政府捐赠收入的征收。特别要抓好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等重点收入的征收和监管,确保应收尽收。

四、依法强化支出预算约束。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编制要科学、客观、公平和贴近实际,严格依法审批。部门预算的执行一定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并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配套实施,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应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缴、划解、管理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力度;要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年终考核结算制度,对严格执行省、市两个《办法》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奖励,对应收未收和滥收滥罚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予以处罚;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将市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视察,促进政府非税收入依法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