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荆州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基本概况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2005年市本级非税收入规模

2005年市本级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为61989万元。分项目看:

1、行政性收费收入5872万元,

2、事业性收费收入37610万元,

3 、政府性基金收入2551万元,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760万元,

5、彩票公益金收入756万元,

6、罚没收入8988万元,

7、其他非税收入452万元。

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广电系统广告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未纳入财政统计。医疗单位经营收入和部门其他收入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但不作非税收入统计。

(二)20061-11月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2006年市本级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为55531万元,与上年同期55383万元基本持平。按收入项目统计:

1、行政性收费收入4950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事业性收费收入316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高中招生政策和收费政策发生变化。2006年教育收费收入134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00万元,下降20%

3、政府性基金收入20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50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291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495万元,户外广告拍卖收入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集中在2006年反映。

5、彩票公益金收入56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2 %

6、罚没收入77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

7、其他非税收入1020 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后的余额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5.6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2006,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后的余额作非税收入反映。

二、近两年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非税收入制度体系,全面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2004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下发后,为切实推进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荆州市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了一些改革探索工作。

一是成立了机构。于200512月成立了荆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明确了非税收入管理局的职责。

二是制定了办法。《荆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荆州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的实施,保证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顺利进行,也为非税收入的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064月,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财政部门对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调查了教育、土地、房管、广电等4部门,摸清了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管理办法。200610月,《荆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由荆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颁布施行。通过政府法规的形式明确非税收入概念、范围,明确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界定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之间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并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和“收支脱钩 ”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提升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效力。

三是建立了新机制。将原有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改建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建立了以财政汇缴结算账户为平台的非税收入管理新机制。

(二)把握非税收入管理的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征收管理

一是坚持计划管理。每年年初,市财政部门都按照上年度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当年国家收费政策变化、财政统计口径变化以及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当年非税收入计划。按确定的计划数打入当年单位预算,按计划组织收入入库(户)。

二是实行分析管理。为确保计划完成,市财政部门一直坚持分析管理。根据单位收支决算进行时点实行态分析,确定合理的收入计划;按季度汇总单位财务报表,动态分析各项收入完成情况,及时掌握收入动态,调整征管重点。并将有关收入完成情况通报单位,确保收入均衡入户(库)。

三是加强协作管理。一方面加强财政内部协作。将非税收入结算系统与国库集中收付核算系统链接,保证资金核算信息共享,按照部门预算安排,将汇缴结算户归集的非税收入及时转入国库,确保部门预算执行。另一方面加强与外部单位协作。为了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收费,市财政部门指定市商业银行为代理银行就地代收,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窗口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收费使用的财政票据,并制定收费资金管理结算办法,确保“收缴分离”和“票款同行”的进一步落实。

(三)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夯实非税收入管理基础

一是加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2006年,市财政、物价部门对市直行政事业性项目、标准重新清理。废止收费文件32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200多项,对保留的400多项于1115日开始在《荆州日报》陆续公示。

二是市财政、监察、政法委联合对县(市、区)政法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进行了达标验收。对照《验收标准》分别给公、检、法、司各部门评出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等级。安排专门时间与有关单位交流沟通,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由市法制办、财政、物价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专班,对建委、民政、卫生、旅游等9部门已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检查。对政法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人民群众关心教育、出租车等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城区第三轮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着力发挥非税收入管理的财政效应,努力提高保障能力

一是精心编制部门预算,提高财政对单位基本支出的保障能力。2002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坚持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合理调节社会资源,努力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过程的透明、分配尺度的公正、执行过程的严肃,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分配资金的透明度和部门预算执行的准确性,逐步消除部门之间苦乐不均问题,保障了各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统筹安排建设资金,提高财政对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能力。在规范各项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上,筹措资金3亿多元,参与荆州红光污水处理厂、荆州市青少年宫、江津路改造等政府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是建设廉租住房,提高财政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能力。2005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将住房公积金中心增值收益计提风险准备后的余额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与直管公房售房款等资金捆绑在一起,建立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2006年,拨付资金近千万元,建设12000多平方米的廉租住房200套,解决了200户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三、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虽然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一是对非税收入概念和性质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市直税收收入相对短缺,少数部门或单位主要依赖非税收入维持生存,对非税收入中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未实行严格意义上的收支脱钩,非税收入管理关系尚未理顺,非税收入的管理还滞留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模式上。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由于客观条件和历史的种种原因,有线电视收视费、广播、电视、报刊广告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还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均有土地收入过渡性帐户,上缴财政的仍然是土地净收益。部分土地出让没有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将土地出让总价款上缴财政。四是政府调控力度有待增强。荆州建市以来,市本级财政因受预算内财力有限的困扰,实质上一直实行的是预算内外资金捆绑型综合财政预算。非税收入的增长,为平衡市本级预算,保证部门的基本支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因政府调控力度较弱,部门之间分配不公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五是财政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从每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个别部门和单位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收据代票等执收执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不同程度上影响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确保非税收入管理顺利推进。

(一)认真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构建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建立健全与非税收入管理相适应的征收与稽查分离,征收与支出相分离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监督体制。创新征管机制,建立非税收入微机网络征收系统,健全非税收入核算体系。彻底取消各执收单位设立的收入过渡账户,全面实现收支两条线。各部门所有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按资金性质定期进行汇缴结算。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划解国库,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时划解财政专户,属于单位往来资金与单位进行结算,彻底改变部分非税收入财政体制外循环的现状。建立非税收入会计核算体系和统计报表体系,实行月底报表制度和收入形势分析制度,科学合理地编制非税收入指导性计划,加强对部门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调研预测,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力度,逐步优化非税收入结构

坚决抑制罚没收入增长过快的势头,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掘其增收入潜力,不断壮大非税收入规模。特别是要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财政财务监管。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管理。按规定取消国土部门(城投公司)的土地出让收入过渡帐户,所有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由财政部门实行核算管理。优先支付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收购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土地出让金征收过程中所需的业务费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方向,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加大对农业土地开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支出统筹力度,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坚持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预算实行零基预算。人员经费实行定员定额,公用经费按标准执行。项目支出能实行政府采购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细化到具体项目。不断提高财政部门分配资金的透明度和部门预算的准确性,下大力解决部门之间苦乐不均问题。在部门预算的执行上,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并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配套实施,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严格贯彻实施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范执收行为,防止该收不收、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等现象,为各种经济主体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通过源头控管、以票管收、收缴分离等措施,实行依法征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为执收单位服务。财政部门将为各执收单位提供、安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软件。保障执收单位的必要经费。对执收单位的征收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确保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同时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为执收单位提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咨询、信息支持等服务。坚持为缴款义务人服务。利用建设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有利条件,设置政务公开触摸屏,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标准、依据等方面的信息,方便缴款义务人了解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查询非税收入缴款事宜,核对非税收入票据真伪,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合理布设缴款网点。通过合理确定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科学布设银行代收点,实行公开办事,方便缴款义务人缴款。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等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依法征收,并对举报非税收入违法问题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维护缴款义务人合法权益。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定期向市人大报告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推进市本级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