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再次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万必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再次报告》。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未获通过,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工作初见成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再次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要按照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执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城市规划,确保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有实质性的进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