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司法局局长、荆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 张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5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四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把握重点,分层实施,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第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了《荆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举办法制讲座已形成制度;市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例会法制讲座制度;普遍推行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第二是强化了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内容,先后组织公务员进行了WTO知识、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大型轮训及考试考核。第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全市有97.6%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在中小学启动开展了“我与父母共学法”互教互学活动。在全省市州最早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展览》,全市共巡回展出312场,参观学生达65万人次。积极创新学生法制教育形式,广泛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模拟法庭、家长学校、法制进课堂等法制教育活动。第四是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司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重点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市直重点企业的骨干培训以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工作,均与市直机关同等对待,纳入了全市总体规划。第五是稳步推进全员普法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法律四进”活动;广泛开展了“百名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入万家”和“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荆州”活动。监利、公安等县在外出务工农民中发放法律服务跟踪卡。各地结合村(居)民特点,广泛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中心,突出主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中心抓好主题教育。实施了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依法治“非典”、农村税费改革、土地二轮延包、整治城市环境、国防教育、治理非法“三烟”、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等10大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又将国防、信访、公安、监察、科技、农业、城市规划、工会、统计、计生、工商、广电、电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内容。二是开辟阵地抓好经常宣传。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创办的《法制宣传导报》、荆州电视台开办的《法在身边》、荆州日报开辟的《法周刊》、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开播的《任杰说法》等刊物和栏目,紧密关注群众生活,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影响广泛。三是利用宣传日抓好集中宣传。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和行政执法干部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四是开展竞赛抓好重点宣传。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50多场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荆州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宪法》和《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吸引了全国6个省市近2万公民参加。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一是在基层依法治理中重点抓民主法制建设。广泛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两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各地还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推出“警司联调”新机制,在城市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平安社区”。二是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专项整治。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实施城市环境、经济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依法治理“三乱”,依法治税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还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市和县两级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便捷式、一站式、无偿性服务。各级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普遍推行政务、事务、厂务公开。三是在地方依法治理中重点抓严格依法办事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组建了法律(律师)顾问组,市“四大家”部分领导干部配备了个人公务律师。这项工作受到省政府领导的肯定。此外,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吸收律师参加,启动了依法为政府主张债权、政府依法维权、律师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作为民主法治进步重要标志之一的律师的作用在我市越来越大,全市已有21名律师被选为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全省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数的28%,居全省之首,省人大代表中的2名律师代表全部在荆州产生。

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得到较好落实,达到了预期目标。全市有依法防治“非典”、领导机关律师顾问、依法治理非法“三烟”等17项工作在全省得到肯定和推广;有“法律四进”、“我与父母共学法”等活动得到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的高度评价。全市409.52万普法对象,接受普法教育的占88.22%,其中领导干部、公务员、学生参加普法教育面达100%。《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得到进一步普及,新颁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广泛宣传。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决策前想法律、决策中用法律、实施时靠法律已初步形成制度。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在服务大局、促进和谐荆州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阮成发副省长率领的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今年1026日,荆州市委、市政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经验材料在全省第十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去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是发展不太平衡,点与面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二是特色不太鲜明,虚与实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三是效果不太显著,学与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够好。此外,由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以及经费保障等原因,普法依法治理手段创新缺乏必要的支撑,普法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都要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情况

今年1026日,全省“五五”普法正式启动。目前市及县市区启动工作均已结束。我市准备工作抓得较早,通过抓总结、抓衔接、抓活动,实现了从“四五”到“五五”的扎实过渡。一是广泛开展调研活动,促进启动工作有的放矢。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两次大型普法调研活动,召开了创建“法治荆州”研讨会。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等领导机关的相关负责同志赴江苏、浙江等地学习普法及“法治城市”创建的经验。草拟了《“法治荆州”创建工作实施意见》,与市委宣传部共同拟定了《荆州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向市人大常委会呈报了要求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请示。二是继续开展法律“四进”活动,推动“五五”普法从基层起步。市及县市区分别组建法律服务团,掀起了“新农村建设法治行”、“社区建设法律服务行”、“学校法制宣传行”活动的高潮。同时,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和其它专项工作,相继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动物防疫、传染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系列活动,形成“五五”普法启动的强大声势。今年“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历时1月,以“造声势、办实事”为主旨,市、县、乡三级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沉到基层,既了解群众的普法要求,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五五”普法的工作机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通过对“四五”普法工作一些薄弱环节的分析研究,正在增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了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五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筹建“法治荆州”网站;与荆州电视台“江汉风”合作,组建“江汉风律师团”,推出“律师说法”栏目;在整治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律师顾问组;调整学校法制副校长,继续开展“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在乡镇(街办)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工青妇残消等群团组织及长江大学成立法律援助站点的同时,还在北京、温州、东莞成立荆州籍外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六是稳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全会,重点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荆州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并召开全市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关于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

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荆州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提出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措施。“五五”普法与历年来的普法工作相比,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工作目标体现了持续性。对全体公民、公务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持续开展学法用法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二是重点内容不再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宣传,而是注重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宣传。三是重点对象除“四五”普法提出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增加了农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我市还将社区居民纳入。四是将“四五”普法时期的“法律四进”主题活动扩大到“法律六进”,即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是强调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六是增加了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实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同步推进。七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的共性部分,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广泛推行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八是实施时间延长到4年。除启动时间1年外,检查验收年同时也为实施年。根据《规划》要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遵守、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培育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意识;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及保障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突出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药品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假售假,规避招标、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偷税、骗税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社会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及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行政院校教学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教育公务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创建学习型单位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律学习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务员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注重中小学生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不断构筑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落实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做好个体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他们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加强农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服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农民和居民的普法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依法行使权力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其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开展“法治荆州”、“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地方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围绕平安创建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挥政府律师顾问机构作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警司联调”机制;做好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的有机结合。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积极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觉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全体公民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第一、完善领导体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中共性目标的考评范畴。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第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强化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法治荆州”、“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发展、规范运作的轨道。第三、创新工作形式,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办好法制宣传专栏,开通“法治荆州”网站,整合法制宣传网络资源,构建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宣传平台。积极组织创作社会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制文艺作品,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法制文化的需求。建立和巩固社区和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努力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第四、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让法制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和谐荆州、平安荆州、法治荆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监督指导,又率先垂范,有力促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蓬勃开展。为保障“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在“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实施之际再次作出决议,不断把这项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