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审计局

市人大常委会:

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督促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由财政、税务、公安、劳动、水利等15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专题整改会,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主动整改,并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审计局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在督促整改过程中,市审计局分别对各相关单位专门下发了整改清单,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该上缴财政的上缴财政,该调整账务的调整账务,该收回的要收回,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并督促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以文件、函件等形式报送市政府督察室和市审计局。

目前,200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85.88万元,追回已由公款支付的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等24.56万元,已拨付滞留的各项财政资金4710.8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468万元,部分违规收费项目已停止。从整改情况看,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进行整改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整改过程中,政府及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项,管理办法6项,为确保财政性资金和各专项资金效益的发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将有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非转经收入85.88万元已于2006613日上缴国库。国债资金6350万元拨付不及时的问题,财政局采取了通过对各国债项目组织专人调查,进行实时监控,按进度拨付资金的方式,确保工程用款,同时制定了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管理办法。截止20067月,根据各项工程进度,已拨付国债资金4510万元。

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环保事业费、计生事业费等专项经费项目不够细化、安排不够明确和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财政局已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细化项目安排、重点突出各专项资金的用途、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制度和措施。

部门预算编制不够严谨,部门之间预算安排的收支水平差距较大以及预算执行大于预算安排的问题,市财政局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荆州的实际,正在着手制定加强非税收入监管、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尽可能细化预算、逐步缩小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差距的办法和措施。

部门的当年结余与下年度的部门预算不衔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真实反映财务收支结余,确有结余的单位,统筹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

二、市级地税征管中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税种与上年度相比下降幅度过大的问题,市地税局认真分析了原因,已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汇算清缴、清算,督收入库,确保应收尽收。

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严密的问题,市地税局进行了认真清理,分清了各纳税户的状态,并对微机数据进行了整理,规范了纳税记录。对219张税票未督促及时解缴入库的问题,市地税局荆沙分局已督促收回156张,剩余的63张已根据各纳税户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人员,认真进行清收。

以票控税制度执行不严格,审计抽查的三家单位少缴纳税费的问题,对“青蛙王子”已实行以票控税,另外两家因征管范围的调整已划归沙市区地税局管辖。

当年税费存在欠缴、漏缴的问题,市地税局认真落实税源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岗位管理员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

部分税费入库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市地税局及时纠正了对规费账户中税费混缴的情况,并已向人民银行申请,将“待结算财政款专户”变更为“代缴库税款专户”,对不能直接缴库的异地缴税和非现金税款等通过该户划解。

三、市级各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部分单位自行调整下属单位预算,截留下级单位预算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该归还的已归还,该调整账务的已调整。如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通过协调,已办理细化预算科目的手续,明确了各部门的预算收支。市劳动局已拨付对所属二级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备费、工调增资等预算拨款96.8万元。

对于违规收费方面,大部分单位都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予以纠正。如市公安局警令部无依据向相关金融、保险机构收取警令服务费46.43万元的问题,市公安局已将所有款项全额缴入财政,并做出了停止该收费项目的决定。市法院超标准收取的执行费49.74万元也已直接缴入市预外局财政专户。市医保局无依据向各定点药店收费32万元的问题,2006年省里已批准该收费项目,并于20065月由市物价局办理批复手续。

对于部分单位奖励机制运作不规范的问题,都采取了措施予以纠正。市卫生局已取消了局长基金收费,并督促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取消局长(主任)基金的发放。市科技局用专项资金给下属微生物研究所、市自动化研究所发放6万元奖金的问题,目前已归还专项资金并调整相关账务。

对于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的问题,已全部采取扣还、收取的方式及时整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扣回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46万元;市供销社在20068月已收回2005年度应由个人负担的2.06万元养老金、医保基金,并调整相关账目,并从2006年元月起按照相关规定逐月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金、医保基金;计生委所属计生药具站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基金等2.06万元已于20066月前补扣回2.02万元,余款年底前扣完;医保局用公款支付的养老金16万元已调整相关账目。

四、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

1、贷款环节多,享受面较窄,贷款额度小,个贷率偏低,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中未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财政部门共同拿出了理顺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了年底前将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到位的具体方案,并已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予以汇报。通过调查,制定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按照规定控制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的措施,目前已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90多家,增加公积金缴存额2150万元,同时,将公积金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推出公积金贷款新品种等。2006年上半年,全市发放个贷38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5%

2、全市共比相关规定少建立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725.04万元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与财政部门联系,拟在以后年度通过调整风险准备金计提数额的方法,增加廉租房补充资金。

3、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中有1080.28万元长期挂账,未按规定及时计入个人账户的问题,通过清理分类,分析原因,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措施。对无法计入个人账户的,退回单位,因基数不准确而未能计入个人账户的,通知单位对账后再计入个人账户。

(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市劳动局及所属市医保局、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等单位从建章立制着手,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20068月,制定了《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二级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和《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加大财务管理力度,规范财务行为。对工伤基金的使用实行预算管理,保证基金收支的计划性,预见性,调整了部分定点药店,扩大了社区卫生医疗组织进入医保定点机构的比重。在缴存方面,通过与财政局社保科协商,统一了缴存专户的时间、方式和管理办法,并对以拨作支的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建立了辅助账簿。

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平均价格高于非定点零售药店的平均价格以及部分药店可以用医保IC卡随意购买非医保药品、物品的问题,市医保局制定了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及刷卡购买药品的控制措施,加强监管,制定了对违反规定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的措施。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滚存结余仅158.27万元,比上年结余减少760.73万元的问题,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认真分析了参保单位欠缴、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增长较快、破产企业缓缴或挂帐等方面的原因,制定了加大征缴力度的措施,截止200611月,企业养老基金已征收1.7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00万元,增长15.7%,超过了去年全年1.59亿元的总额。统筹人员的转移收入有部分未及时存入基金专户的问题,已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三)科技三项费

科技三项费重点不突出,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和科技局已制定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项目的投入,并制定了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检查和绩效评估措施。

(四)城区住宅房屋维修基金

城区住宅房屋维修基金的协议利息收入126.9万元挂账,未转增维修基金的问题,市房管局已于20067月将该项利息收入转增维修基金。

(五)防汛费和水资源费

城镇职工负担的防汛费征收不到位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监管不力的问题,市水利局详细分析了原因,自加压力,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已收取163万元,超过了省厅下达的160万元的年度计划。

五、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用于城市建设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个别项目招投标缺乏竞争性、部分项目现场资料记录整理、保存不完整、部分项目设计深度不够以及部分工程的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等问题,市建委和城投公司通过认真自查,从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入手,制定了严格招投标管理机制,对所有工程项目已全面实行了施工和采购公开招投标制,严格投资控制措施,加强设计审核制度,全面执行监理公司监理,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的项目综合管理制度。从各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核算各个关键环节对照程序和规范进行清理,认真整改,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效益。

上述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市人大、市政府加强督办和检查,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整改,并努力从制度和机制上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部分问题的整改纠正与相关政策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部整改到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究其原因:一是有些资金已使用,暂无资金来源,部分被挤占挪用资金难以及时筹集归还;二是由于体制和财力限制等方面的原因,部分违规收费项目难以按照规定完全整改到位;三是有些资金分配方案尚在执行中,部分滞留欠拨资金尚未拨付;四是对有些问题,拟从预算监督机制和管理方式上加以解决,正在研究完善管理办法,需要一个过程。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强化措施,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