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周明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周明洪同志为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常山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免除:
汤治斌同志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应成、李长江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检察长:廖焱清
2006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