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周明洪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任命:

周明洪同志为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常山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提请免除:

汤治斌同志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应成、李长江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检察长:廖焱清

                       2006127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