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法》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9月5日—15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组成的调查组,在市农业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以我市农业执法、农业投入、科技兴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征地补偿及失地农民安置等为调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先后赴监利、公安两县实地察看了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基地、新农村建设试点,与两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交换了意见;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了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发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在市农业局听取了该局领导班子的情况汇报及我市部分农业专家的建议、意见。现将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促进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宣传扎实有效。市人民政府将《农业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和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能带头认真地学习宣传《农业法》;2002年,《农业法》修订以后,市政府主动联合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各新闻单位、部分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进行学习宣传,分管领导在荆州电视台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在荆州日报发表学习动员文章;市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年的3月份定为农业法制宣传月,层层组织专题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对《农业法》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学习宣传,全市良好的农业法制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二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据统计,全市现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92家,比2002年增加76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4家,居全省、全国前列,省内外不少地方和单位组织到我市参观学习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验;农村市场各类中介组织近年大幅增加,订单农业的覆盖面连年扩大;市政府从2005年开始将实施放心菜工程作为向市人大代表、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投入大,进展快,目前中心城区的市民已经能够享受该项目实施后的初步成果。三是科技兴农步伐加快。近年我市农业科研与开发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特别是优质水稻、棉花的品种培育、引进、推广在全省、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农技推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新型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基本做到了主推品种公告到户、病虫害防治指导到户、测土配方施肥通知到户、实用技术培训到户等“四到户”,在全省率先打造了“农信通”农技短信服务平台,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较高水平;我市农业“七大”优势产业进一步提档升级,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农业标志性产品总数居全省第二位,农产品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四是农业行政执法不断规范。我市市、县(市、区)两级经过多方努力、深化改革,农业执法体制逐步完善,目前运行较好,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内部多头多层执法的问题,得到了农业部、省农业厅的肯定与推广;涉农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了一个窗口服务,每年评比都是全市的先进;市农业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农业执法大队组建成立以来,依法坚持狠抓农资打假防劣,为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优质农资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农业执法全面推行了“五公开”、“六规范”、“十不准”,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落实较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五是落实农村政策措施有力。近年来中央、省委出台的一系列稳农、惠农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及农资涨价补贴在我市各地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已完成确权到户耕地面积95%,化解了大量的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随意征用农民耕地和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基本杜绝,部分地方还努力采取货币化安置与就业安置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新路子,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税费改革后,我市按照民主议定、逐级审核、县市把关、市级备案的工作程序,严把农民负担预算关,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的反弹,全市农民负担“双代管”乡镇达95%。六是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市、县(市、区)两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比较科学的建设规划,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召开了专题现场会,确定了试点村143个,落实专项扶持资金超过20亿元。目前新农村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要问题

调查组认为,我市贯彻执行《农业法》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但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还存在着一些比较深层次、带有共性的问题。一是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全市大部分涵闸泵站设备老化,年久失修,超期服役,没有资金进行更新,只能带病运转,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每年农业因旱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从用于农业科技的专项经费看,我市近年争取国家、省里的金额是逐年增加,但市本级的金额却是连年有所下降,较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市农业科研与开发工作的进步;从农业部门的工作经费看,虽然各级财政努力想办法增加了预算和拨付力度,但增幅较小,缺口较大,不能满足农业部门的工作需要。二是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步伐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的状况还没有根本的改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不大,拉动力不强;农村经济中介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特别是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实现突破,千家万户的家庭经营很难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近些年不断进行的机构与体制改革,农业部门总是处于“风口浪尖”,特别是对直接面向农民、农业、农村服务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人员冲击较大,新的服务体系和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中农民缺技术指导、缺市场信息、缺组织引导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农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农业法》是加强和做好“三农”工作的基本法,宣传好、贯彻好《农业法》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都要增强对宣传贯彻《农业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要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农业法》进行宣传,重点要面向广大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民;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紧密结合荆州的实际,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分工负责,全面推进。

2.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的市场主体。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 “订单农业”,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3.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优化农业行政执法环境,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抓好“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等净化农资市场的活动,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要切实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严格农村土地征用管理,认真落实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4.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积极推广我市和外地的成功经验,支持乡镇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完善以县市农技推广中心为主体,乡镇农技站为基础,社会其他科技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组织引导等配套服务。

5.千方百计增加农业投入。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抢抓中央、省不断加大对农业扶持、投入的机遇,加大向上争取农业项目的力度;地方财政要努力落实农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增加对农村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农业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正确领导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不能盲目攀比、急于求成,要坚决防止违背群众意愿、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