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再次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问题反映不够,原因分析不够,整改措施不够”等审议意见,该报告经会议表决未获通过。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专门听取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认真分析了有关调查报告和意见,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提出的建议是中肯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我市确实存在重管理轻服务、多头重复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以及办事效率不高、城区卫生环境差、社会治安状况欠佳等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发展不够、财政保障水平较低、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客观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领导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抓督查落实少。二是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对存在的问题消极应付,甚至包庇纵容。三是查办“三乱”案件的力度不大,处分不到位,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等等。在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的基础上,市政府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周密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

一是坚持把环境建设作为事关经济发展成败的大事来抓。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未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引起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认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市委、市政府决心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花精力、下力气把环境建设抓紧抓好抓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宁可牺牲部门利益,也要支持经济发展”的观念,全力以赴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同时,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加强和改进广大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结合起来,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硬措施整治软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结合人事变化,及时调整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代市长王祥喜挂帅,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傅立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宏同志主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市直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相应完善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专班。对工作专班实行人员、财力倾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形成思想共识。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首先必须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消除各种杂音和干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8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回顾总结前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市委书记应代明同志在会上要求全市上下“抓作风、促环境;抓秩序、促环境;抓监督、促环境”,努力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荆州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市直各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认为加强环境建设是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是改善荆州形象,促进招商引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认真扎实抓好。

(二)正视问题,督办整改,努力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抓整改。为解决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采取分专班抓整改的办法,逐项办理,逐一落实。共组建了八个专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问题不解决,专班不解散。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办配合,主要抓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建设等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配合,对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由市纪委负责,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配合,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清理中介机构和整顿垄断行业;由市纪委负责,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监察局、公安局、优经办、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市纠风办配合,严厉查处损害企业经营环境的行为;由市人民银行负责,市工商局、市信用办、市金融办配合,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由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治安环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流程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这八个专班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作为重点,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认真整改。市公安局召开城区打黑除恶新攻势动员大会,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企业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市交警支队制定《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工作规定》,对罚款行为进行规范,凡可罚可不罚的尽量不罚,应罚款的一般取下限额度,努力构建平安交通环境。市建委针对批评意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取消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正在认真整改环卫收费和自来水表报装收费、“马路拉链”、环境卫生等问题。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监管。市招商局对招商活动中作出的承诺,跟踪落实,做到言行一致。市商务局干部兼任协会职务的已全部辞职,正在督促协会组织重新变更登记,彻底解决与中介机构脱钩问题。市审计局把与企业经济发展有关的部门和行业作为重点审计对象,加强对执收执罚行为的监督。市房管局规范中介组织管理,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市科技局加大省级科研项目申报力度,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市文化局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对重点文化经营项目、企业予以优惠扶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24小时预约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市国税局克服困难,将全市税务登记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为国、地税联合办证创造条件。市工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的意见》,在窗口登记、行政执法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支持环境建设。市司法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大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改善法律服务环境。市发改委对实施核准的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的20天内办完手续,备案制项目5日内全部办完,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理完毕。

三是认真督办抓整改。为促进整改落实,市政府先后召开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现场交办会和专项治理督办会, 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分类排队,能整改的及时整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将部门“三乱”、行政不作为、城市建设管理、项目审批和治安环境等72项批评建议进行分解,向23个部门发放了“交办单”,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由市政府督办室跟踪督办。目前,各部门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做出了书面回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三)着眼长远,建章立制,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诚信守信的信用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出台政策,规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市委、市政府于9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荆发〔2006〕14号),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面,要求“充分授权”,完善行政审批“一条龙” 服务,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力争行政审批时限比法定天数减少一半,提高服务效能。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明确一个部门只能有一个行政执法主体机构,逐步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或综合执法;同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上下级关系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行政相对人不得重复检查和处罚;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都要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新建和扩建工业项目,投产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除上缴中央和省的以外,其余暂不收取;严格实行企业“零干扰”制度,建立企业挂牌保护、市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及经济环境监测联系点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优化信用环境建设方面,加快企业信用档案和经营者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建立守信企业奖励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在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规范发展方面,要求年底前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与有关联的协会及中介机构脱钩,进一步规范垄断行业、协会收费和中介组织服务性收费。在经济环境的评议监督方面,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进行明察暗访,强化舆论监督,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查办各类“三乱”案件的力度。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完善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网络,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下发了《荆州市经济环境监测联系点管理办法》(荆优领发〔2006〕2号),确定了73家经济环境监测联系点,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各个层面,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搭建平台,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供有效载体。市委、市政府大力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两大平台建设,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逐步引向深入。组织市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流程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明确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工作职责,完善投诉查处联动机制,建立重大投诉案件联合交办、督办制度,做到有投必受、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查必重处。组织市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与市工商联及时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对30家重点企业实施挂牌保护,为企业开辟 “绿色通道”。 定期走访经济环境监测点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完善“荣誉市民”服务制度,对中心城区 “荣誉市民”开展健康体检、送生日礼物等温馨服务,积极为“荣誉市民”排忧解难。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各单位以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为契机,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认真自查自纠,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市交通局做到交通执法“五统一”、执法追究 “五个一律”、便民服务“八项承诺”,严格规范交通执法和审批行为。市卫生局倡导“机关就是帮助,领导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勤务”的理念,建立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涉企检查报批制、限时办结制等,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动优化工作落实。市药监局重申药品行政执法“八不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市农业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重申“五公开”、“六规范”、“十不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市安监局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度。市质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服务优先的工作理念,制定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十个严禁”,管好自己的人。

二、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四个月的努力,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机关办事效率有所提高,部门服务得到改进。一是政务公开步伐加快。制定了《荆州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网站已基本建成,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等部门实现了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均浏览量从上半年的不足1000次,上升到3000次。二是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组织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清理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从360项减少到288项,减幅达20%。今年秋季开学期间,物价部门将中小学收费标准、依据在学校公开后,未收到一起对学校乱收费问题的投诉。三是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取得进展。对有一定资产的中介机构,实行 “四脱钩”;对既有管理职能又有中介职能的单位,剥离其中介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对只出资金、从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中介机构,采取“撤资竞买”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名存实亡的“空壳”中介单位,一律撤销。同时,加强行业协会收支情况检查,查处了个别行业协会未经许可、自定标准收费的问题。四是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加大。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强揽工程、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打掉了 “宏发帮”等多个长期横行市场、制造事端的黑恶犯罪团伙,破获了盗窃石油四机厂零部件和东方大道路灯电缆等影响十分恶劣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罚款明显下降。五是各类投诉明显减少,企业家信心指数上升。9月份各类行政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投诉,与上月相比下降21%。据统计部门调查,企业家信心指数达到130,呈上升趋势。六是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12家单位流程管理方案。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在18天内,为14个项目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联审联办行政审批服务。市房管局通过清理流程、整合职能,13个审批项目共缩短时效66个工作日。市建委通过推行对内联审对外联办, 35个报建手续审批时间压缩在45天左右。此外,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变化,城区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增设分捡式垃圾箱300多个,推行生活垃圾入室堆放、清运服务定时上门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虽然前段市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加快荆州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执法就是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尚未根本杜绝。二是行政服务质量不尽人意,个别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未按规定进中心,为经济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较差。三是个别地方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恶意阻挠项目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优化。对上述问题,市政府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活动。组织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系统、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对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罚款依据、承诺完成时限等所有需要公开的事项,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公示栏、办事明白卡、办事指南等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继续下大力气精简审批、许可事项,凡是应由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市一级的审批原则上都要取消;凡是《行政许可法》没有明确要求设立许可的,必须立即取消。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已废止和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以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取消或下放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同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力争做到环节少、流程短、效率高、服务优,年底前完成并公示。

(三)继续清理中介机构和规范整顿垄断行业。年底前,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与有关联的中介机构脱钩,不准强制或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不准将属于本部门的职能委托中介机构行使。进一步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管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和中介组织收费管理。组织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对相关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扎实开展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学校、重点工程等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扰工、偷盗哄抢、敲诈勒索等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事件,快速出击、严厉惩处。继续推行“民警驻企”、“双向承诺”等服务承诺制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大依法查办案件的力度。把查处案件与预防各种“三乱”的发生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的原则,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对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坚决从快从严依法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大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为人民服务宗旨观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本领。

(七)切实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实行大员上阵抓环境建设,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和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和相关政策、治理“三乱”的成效、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进展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