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建设委员会工作的评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荆州市建设委员会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听取了荆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万必勤所作的自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组长吴庭欣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努力为工业兴市战略服务,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应予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会议通过表决,市建设委员会被评为满意单位。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城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建委系统的改革力度。要加快改革的步伐,着力解决“收费养人”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精减机构和人员,整合内部行政资源,理顺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建设一支精干、廉政、高效的城建队伍。

二、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要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起点要高,定性要准,布局要合理,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使之更加合理,更有特色,更符合实际。要加强对荆州古城和公共绿地的保护,对荆州古城的人口疏散,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城市建设欠账较多,资金不足是制约建设发展的瓶颈。市建委要努力拓宽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提高城市品位。要逐年增加对城建的预算支出,保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运转;要严格依法征收城市建设规费,不得随意减免,真正把城市建设规费用到城市建设上来;要积极向上争取各种建设项目,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尽快理顺和完善中心城区的管理体制,努力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方式、新举措。进一步完善环卫和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加大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有损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实行执法“两制”,克服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措施,尽心尽职研究解决群众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对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的转移、地下管网反复开挖、城市主次干道的破损维修、护城河水污染的治理等,应认真研究,加强工作,逐步解决,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邓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