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平同志的述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进行述职评议的要求和安排,我将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以来,特别是2004年、2005年这两年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汇报,恳请给予评议。

我是2003年4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行政审判庭庭长的。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市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精心指导和全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主动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督、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进我市民主法制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面我分五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重视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我(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精神。我一直认为,不断地学习理论,是提高法官政治思想素质的重要保障。只有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中明辨是非曲直,正确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促使自己更加坚定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特别是2005年上半年在市委党校学习期间,比较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近年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学习中坚持做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我做的学习笔记达三万余字,撰写心得十余篇。学习中始终坚持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将学习与自己的工作、思想实际联系起来。作为党支部书记,还注重抓好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中,要求每个党员扎扎实实地学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写心得,谈体会,通过理论学习,每个党员的政治素质得以提升,认识到只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验自己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只要是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就坚持,不符合的就坚决纠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做到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党支部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去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04年、2005年我连续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学习、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学习业务知识求钻、求精通。我在业务学习中,一是从书本中学习。法学理论日趋丰厚、深奥。因此,我一直没有停止学习,购买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学理论书籍和法学期刊,坚持每天学习二个小时以上,特别是利用攻读硕士学位的机会,经过系统学习,行政法学理论功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二是在与行政机关加强联系与交流中学习。我参加了市直各行政机关以及荆州区人大、沙市区政府的法制培训活动,每年都授课达五、六次。一方面宣传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提高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行政审判的认识,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提升;另一方面使我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很多在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三是从审判实践中学习。审判实践中呈现出诸多新问题要求我们法官不断去思考、去总结。我经常带着行政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去学习,并经常与法官们共同探讨,不仅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而且也保证了审理行政案件的质量。针对按撤诉处理的行政案件中存在的没有贯彻落实司法救助的规定;送达开庭传票不合法或不齐全;没有核对当事人未到庭原因等问题,我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务必依法落实司法救助,依法送达开庭传票,认真核对当事未到庭的原因。这样,按撤诉处理案件中的不规范情形得到了有效的纠错救济,这一举措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二、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一)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庭审效率,确保行政审判的公正。

1、推行便民措施,降低诉讼成本。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行政诉讼,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向当事人发送的举证责任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中增加了证据规定和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近几年以来,我们通过对案件做协调、调解工作,既审结了案件,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荆州市沙市支行不服被告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一案,在庭前交换证据时,合议庭对双方当事人做协调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就自动撤回了起诉。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称赞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结既维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威信,同时又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严格审限管理,杜绝违法超审限案件。两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直严格审限管理,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一例违法超审限的行政案件。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严格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申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未审结案件,填制批准延长审限具体原因或理由报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备案,然后依法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

3、改革庭审方式,提高庭审效率。针对行政审判的特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探索庭审的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尤其是原告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在一审案件的审理中,针对证据较多、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引入庭前证据交换,固定案件争议的焦点和证据,提高庭审效率。在审理二审案件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或没有新的质证意见发表,在举证和质证上依法可以适当简化。我近二年审结的七件案件中针对案情比较复杂的都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然后报合议庭评议,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对案件事实清楚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例如,何英诉石首市团山寺镇人民政府强制收费的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一案,我在认真、仔细阅卷后,前往石首市人民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该院行政审判庭作调查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可以调解。所以,我对双方当事人依法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后,上诉人石首市团山寺镇人民政府认识到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自愿撤回上诉。何英也非常感谢人民法院的工作做得细,到石首来审结该案,为其节约开支,体现了中级人民法院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到目前为止,我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申诉上访的,这是我认为自己审理案件比较成功的地方。当然,我在办案中还要不断总结,不断提高,特别要提高制作行政判决书的质量。

(二)立足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以调研促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法官是个经验的职业,应经常开展调研、总结,努力探讨和摸索审判规律,用以指导司法实践。同时调查研究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动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注重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审判动态,交流经验,分析行政审判领域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此外,还从调研的高度来制作高质量的行政裁判文书。1、在行政审判中进行调研。近几年来,我结合行政审判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撰写了十多篇论文,有的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如《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被《法庭内外》期刊录用。有的在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上获奖,如《论行政诉讼证据》、《论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论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在连续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去年被院里评为调研先进工作者。2、评查案件,通报情况进行业务指导。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的评查,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自查或相互评查,从中找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提高审理行政案件的质量。去年还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下发了《按新样式制作行政裁判文书的若干意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又下发了《规范审理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3、研究重大疑难案件。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适用法律、法规以及对证据的认定等把握不准向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请示的案件,能够及时听取汇报,给予认真研究、指导。每年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疑难案件予以指导达三十多件次,从而保证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还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发现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二审对一审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专门函告的办法,有的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与一审法院办案的审判员交换意见,进行面对面的指导。4、为解决有些案件受案难和审理难的问题,我们增大了指定管辖的力度。不少地方涉及到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职能部门作为被告的案件,行政干预较大,存在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的问题。对于可能发生行政干预的案件,中院增大了依法指定管辖的力度,每年依法指定管辖的案件近十件,有效地解决了因行政干预而引起的难受理难审理问题,使全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位居全省法院前列,2004年、2005年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都分别在400件以上,均居全省第三名。

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的监督。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行政审判庭的庭长,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并把对人民负责作为开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对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坚决做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不敷衍、不应付;坚决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将监督扎扎实实地落实。无论是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还是人大对个案的意见函,无论案件大还是小、案件复杂还是简单,我都同样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后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人大汇报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如监利知青商店诉监利县国土资源局、监利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案,知青商店诉监利县房产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案。我院二审宣判后,知青商店和第三人监利县顺城居委会不服我院二审判决,申诉、上访到市人大。市中院行政审判庭接到市人大的电话通知和收到市人大的意见函以后,我多次接待了当事人,多次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同时向院长、分管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汇报该案的情况,并按院长的要求和安排,与办案人员一起赶到监利,请监利县人大的领导和政法委书记一道做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促使申诉、上访的当事人监利知青商店和监利县顺城居委会服判息诉,而且使两个案件的判决得以执行。又如王洪金诉市农机监督管理站颁发农用运输车牌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赔偿一案,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市农机监督管理站的颁证行为违法并赔偿王洪金的经济损失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市农机监督管理站不服,上诉于中院。因该案涉及全市农业机械的管理,社会影响很大,二审开庭审理后,我和主审案件的法官先后二次到市人大汇报,同时又向省法院行政审判庭请示,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后报请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改判不予赔偿。二审宣判后,王洪金服判息诉;对市农机监督管理站的行政管理行为也没有负面影响。同时,我还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活动。如前年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食品卫生执法情况的检查,市人大代表要求法院行政审判庭加大对食品卫生执法的力度。我庭积极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执行了一批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同时,针对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行政执法一定要重程序和证据,这样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合法,才能有力打击违法行为,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有利于提高食品卫生执法威信。平时,我还主动与市人大代表联系,十分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业务水平,使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化解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和纠纷,消除矛盾,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以身示范,严格管理,全庭审判人员做到廉洁自律

对庭里的审判人员的管理,坚持“严格”两字当先。法官是个严肃的职业,也是个清廉的职业,要求必须从严。法官必须注重司法礼仪,坚决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日常的管理中,我注重以身边的正面和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审判人员,注重强化业务学习和理论学习;注重引导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法官的工作和人民法院的工作,从而鼓舞审判人员的士气;注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来鞭策审判人员。常言道:打铁先要自身硬。因此,作为庭长,做到正人先正己,以身示范。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成为追求事业和良好人格的职业准则,法官则会淡薄自己的名利得失及荣辱升迁,就能树立坚定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就能杜绝裁判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才能在审判工作当中,体恤老百姓的诉累之苦,奋力提高司法能力,从而圆满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职责。我和全庭审判人员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仅近两年来,我们全庭审判人员每年拒吃请、送礼十余次。如某公司诉一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及行政赔偿案,原、被告双方及第三人都托人找关系,接我和合议庭审判人员“坐一坐”,均一一被我们婉言谢绝。又如前年审理的宋某与某市公安局行政赔偿上诉案,因宋某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而被裁定驳回起诉,二审依法维持原审裁定。但“案结事未了”,因为宋下身已瘫痪,上有七十多岁的父母,下有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妻子又离家出走,并且当时已临近年关。于是,我带领合议庭成员与原审法院的庭长、公安局的负责人、当地村干部一起到宋的家里做工作。有关部门给宋的一家人解决低保,小孩上学免费,使宋的一家老小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宋某为了感谢我,找人送来了“土特产”等礼品,但被我全部退回。正因为行政庭的审判人员严格要求自己,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所以,庭里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的行为。

五、正视自身的不足,务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回顾前段工作,我还存在着以下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理、判决行政诉讼案件时,面对行政机关的干预有畏惧思想,显得谨小慎微,如果判决行政机关败诉,会得罪行政机关,影响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对行政审判工作乃至人民法院的工作可能会设置障碍,造成负面影响。二是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和创新意识不够。认为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已有十多年,行政相对人都知道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后不服可以打行政官司,而没有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去宣传、创新行政审判工作。三是行政案件质量以及裁判文书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案件的质量确实存在瑕疵,没有真正实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宗旨。

今后,我将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使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与时俱进。我要更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和正确的荣辱观,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司法水平,尽心尽力履行庭长的职责,把好审理行政案件的公正关。忠于宪法和法律,接受人大的监督,坚决不用手中的审判权为个人谋取私利。我一定正视自身的不足和缺点,使我的工作更加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更加符合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的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推进和发展我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积极、认真履行庭长职责。一方面对庭里的管理工作应该更严格,不能只求过得去,而不求过得硬。另一方面要消除畏惧思想,力排行政干预,依法办案,刚正不阿,司法为民,要让我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2、大力宣传行政诉讼,并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工作要更主动、更积极,尤其是要奋力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如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除公民参加旁听外,还应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既宣传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和社会影响,同时又可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使行政审判与新时期的要求相适应。

3、对法学理论的学习,特别是对行政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应更宽泛、更精深,力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案件质量是审判的核心、灵魂,用扎实的理论功底,指导审判实践,不断提高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