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在各级政协的关心和各方面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的“四做”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努力提高生财、聚财、用财、理财能力,确保了财政收入目标的基本实现,确保了财政收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干部教师工资的发放和各项政策性支出的到位,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05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不含社保费收入)为244094万元,占预算244717万元的99.75%,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下同)增长8.3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0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5.96%。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执行341531万元(不含社保基金支出,下同),占预算的113%,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4.22%。全市财政收支初步平衡结果:财政总收入3689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收入1205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477万元(税收返还37686万元,原体制补助477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21692万元,调整工资补助52561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5150万元,取消特产税及农业税补助53489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41761万元,结算补助2661万元),上年结余5938万元,调入资金6995万元。财政总支出370268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41531万元,体制上解省支出20887万元,结算上解省支出7430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420万元;收支相抵,赤字1355万元。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05年市本级实现财政收入72254万元,占预算69151万元(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和城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主体变更,年初收入预算由64490万元自然调整为69151万元)的104.49%,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下同)增长12.8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789万元,占预算的111%,比上年增长19.98%。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完成37345万元,占预算的100.55%,比上年增长8.66%;地税完成23557万元,占预算的100.38%,比上年增长9.85%;财政完成11352万元,占预算的132.88%,比上年增长38.25%。社保基金收入完成37019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21.9%,比上年增长17.97%。市本级地方预算支出执行64592万元,占预算55159万元的120.12%。分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461万元,占预算的100%;

科技三项费用551万元,占预算的100%;

农业支出1936万元,占预算的111%;

林业支出167万元,占预算的129.4%;

水利和气象支出1651万元,占预算的246.4%;

工交流通等部门事业费1128万元,占预算的103.6%;

文体广播事业费2627万元,占预算的113.9%;

教育事业费5672万元,占预算的111.4%;

科学事业费353万元,占预算的107.3%;

医疗卫生支出4659万元,占预算的119.3%;

其他部门事业费283万元,占预算的108%;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477万元,占预算的120.3%;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996万元,占预算的103.9%;

行政管理费11401万元,占预算的111.9%;

公检法司支出6521万元,占预算的134.5%;

城市维护建设费2330万元,占预算的110.9%(以收定支);

专项支出1360万元,占预算的105.1%(以收定支);

其他支出14775万元,占预算的140.4%;

城市公用附加支出879万元,占预算的92.5%。

市本级财政收支初步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81188万元,其中:地方收入33171万元,税收返还16571万元,工资性转移支付补助1351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9247万元,原体制补助477万元,调整财政体制核定基数返还5071万元,结算补助等3139万元。财政总支出8318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64592万元,上解支出18596万元。收支相抵后,支大于收2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缺口持平。

 

围绕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主要做了以下四项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财政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市财政按照本级财政支出的1%安排了科技三项费用,在已经安排项目中用于产业化的项目资金比重达到75%;市财政与其他部门共同努力,向上为企业争取了无偿性专项资金2134万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安排100万元贴息资金,争取了3892万元贴息转贷国债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大力落实对企业的财政优惠政策,为荆州小天鹅电器、荆州华意压缩等26 家企业兑现财政奖励资金199万元。安排305万元资金,化解市直8家企业的三角债。安排225万元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安排50万元设立人才基金,吸引创业人员来荆州投资兴业。市本级完成出口退税6435万元,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市共争取、整合财政支农资金2.33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农业板块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四个方面;向中央和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666万元,市、县配套404万元,支持了11个项目区的建设,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0.14万亩。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得到全面免征,发放良种补贴资金7443万元,发放粮食直补资金9902万元,直接受益农民达418万人。

第二,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以赴保障重点支出。认真做好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每月召开财税收入形势分析会,加强了对经济和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和监控;财税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税法规定,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收稳定增长;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广泛推行了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占用费征收管理工作,市直共征收“非转经”资产占用费155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积极向省反映市本级财政困难,争取了省财政对荆州市本级的缓解财政困难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561万元。在狠抓增收工作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强化支出控管,通过不断加大对“人、车、会、话、招待”等支出管理力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了工资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2005年,市本级加大了对政法系统的资金投入,改善了执法条件,缓解了政法机关资金紧张的局面;落实了小额贷款担保资金500万元;拿出244万元资金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出台了移动通讯货币化管理办法。

    第三,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模式。部门预算编制逐步规范。2005年,市本级共有109个部门、265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覆盖面达到100%。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逐步完善。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将109个一级部门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延伸到20多个二级预算单位;按照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要求,对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了财政审批、备案和年检制度,通过账户年检和清理,已撤销218个重复开设、违规设置的银行账户,集中整治了预算单位多头开户行为,全面取消了预算单位原有银行账户,对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实行了集中收付与管理;逐步建立起了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财政资金收付业务的网上操作,财政信息共享。政府采购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实现了政府采购管采分离;规范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2005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2.4亿元,比上年增长6.09%,节约资金0.26亿元,节支率达到9.88%;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额4514万元,节约资金631万元,节支率达到12.27%。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深入。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严格落实“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规定,对市本级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罚款全面实行了银行代收。

第四,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资产数据库,实行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统一。加强了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模式进行改革,实现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三个转变”,即变补储存环节到补销售环节、变补利息费用到补销售差价、变补流通环节到补生产领域。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全市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资金6900万元。加强了政府债务监管和还款力度,努力维护政府信誉,市本级2005年还款6707万元。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不容忽视:一是收入增长较慢,增幅在全省排名较后。二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加上经济领域的一些隐性负债,财政风险不容忽视。三是可用财力不足,财政对经济的支持和对各部门的支出保障能力还较弱。四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整体部署为依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执行和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继续贯彻量入为出、积极平衡的方针,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壮大财政实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对社会公共项目的保障程度,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确保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性资金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荆州。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对2006年的预算进行了安排。汇总的全市预算为:全市财政总收入26282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6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593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4.51%;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370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06%;全市财政预算缺口2653万元(其中市本级缺口2500万元)。以上草案是汇总的,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为准。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

2006年财政收入(不含社保费收入)安排7553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4.5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113万元,比上年增长4.16%;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50万元,与上年持平;省级收入安排7920万元,比上年增长4.67%;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3155万元,比上年增长5.21%。分部门安排为:国税40580万元,比上年增长8.9%;地税23661万元,比上年增长0.44%;财政11297万元,比上年下降1.2%。

(二)预算支出

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645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17.1%。具体的支出项目为:

企业挖革改支出2461万元(解决企业遗留问题及支持企业发展支出),与上年持平;

科技三项费用646万元,占总支出的1%(占当年可用财力的1.36%),增长17.2%;

农业支出1940万元,增长11.3%;

林业支出158万元,增长22.5%;

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868万元,增长29.6%;

工交部门事业费1205万元,增长10.7%;

文体广播事业费2681万元,增长16.3%;

教育事业费5689万元,增长11.8%;

科学事业费354万元,增长7.6%;

卫生经费4722万元,增长20.9%;

其他部门事业费274万元,增长4.6%;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506万元,增长22.6%;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088万元,增长6.3%;

行政管理费10446万元,增长2.6%;

公检法司支出6020万元,增长24.1%;

城市维护费2525万元,以收定支;

专项支出1395万元,以收定支(教育附加费772万元、排污费623万元);

其他支出14548万元,增长38.2%(其中:办案费8988万元,税务经费2200万元,还债准备金3000万元);

总预备费1880万元,占总支出的3%;

基金支出950万元,以收定支(其中:路灯附加850万元,消防100万元)。

(三)平衡情况

当年财政收入总计80667万元,其中:地方收入34463万元,税收返还收入16571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核定基数返还补助5071万元,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512万元,原体制补助4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287万元,省结算补助等2566万元,调入资金720万元。当年财政支出总计83167万元,上解支出18596万元(体制上解17988万元,结算上解487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121万元),本年支出64571万元。收支相抵,缺口2500万元。

2006年,我们对市直109部门实行部门预算,部门预算草案将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批。在人大常委会未审批之前,各部门暂执行市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

三、强化措施,努力完成2006年财政预算及各项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支持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蛋糕”

 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积极争取和合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运用财政贴息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运用财政激励政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县(市、区)搞好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支持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实行补贴资金“一折通”的发放方式,并加强监督检查。财政与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合理安排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全力保障干部教师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按照“保证重点、严控一般、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指导思想,合理安排支出,在支出预算上将用于个人的部分打足。

 大力支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参与制定并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城市低保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支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解困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经费得到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职业技术教育。

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挤出资金,重点用于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重点疾病防治等;支持县(市、区)建立农村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

在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的同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及出国考察培训费。

(三)牢固树立有财才有政的思想,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增强财政实力

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避免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强减免税的管理,开展减免税的清理整顿,严格执行减免税申报制度和审批管理制度;加强税源监控,注重对重点税种、行业、地区收入的分析和征管。

继续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既要继续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合理控制收费基金规模;又要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确保政策法规规定的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严肃查处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的行为。

(四)牢固树立科学理财的思想,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确保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加大项目支出的控管力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增强部门预算的透明性。

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直凡是与财政有资金拨付关系的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完善财税库横向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部门的纵向联网。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批复制度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逐步将项目资金、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规程,加快采购制度的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实行收支脱钩、分类管理。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尽快完善城区财政体制,明确市、区两级的财权和事权,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开性。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完善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等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搞好国有资产“非转经”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行政事业资产的转让、出售、出让、租赁等行为。

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将所有涉农财政专项资金都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在网上公开的部门预算单位数不少于10家。

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低调做人,高效办事,规范管理,廉洁理财”的财政理念,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