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05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2005年2月换届以来,新一届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了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尽职尽责为所联系的部门工作对象办实事,使全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

一年来,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开展调查和执法检查,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报告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加强对联系部门的调查。为了解和掌握所联系部门的执法和工作情况,分三次深入到所联系的各部门调查了解情况,提出建议。二是加强专题调查。专委会在邹崇炎副主任的带领下,于6月和12月两次开展了对《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先后到洪湖老湾回族乡和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听、看、访”等形式,了解了两个乡的基本情况和当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分管的市政府领导通报了情况,提出了建议。三是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开展调查。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委员会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组织专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开展了对《湖北省旅游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组深入到中心城区的四家旅行社和监利县周老嘴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石首天鹅洲生态旅游区,听取了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市旅游局、监利、石首两县(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3次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向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二、加强与上下对口部门联系,促进民宗侨外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先后3次召开工作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掌握其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常委会汇报,向市政府通报。二是争取省人大民宗侨外委的工作指导。本届专委会换届不久,专程赴省人大民宗侨外委汇报新年度的工作计划,争取他们对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8月中下旬,专委会派二名同志参加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萱带队组成的考察组赴山东、山西省学习考察,通过考察,学习了两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和旅游法制建设的经验,开阔了视野。三是积极参与对口部门活动。一年来,凡是对口部门召开重要会议和开展重大活动,我们都应邀积极参加。如洪湖老湾回族乡成立二十周年、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整体搬迁等,委员会利用参加这些活动的机会,了解掌握各部门的工作和执法情况,主动支持对口部门的工作。

三、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常委会的工作

一年来,专委会积极参加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1.联系走访市人大代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6月中旬,在邹崇炎副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到洪湖市联系走访了市人大代表22人次,召开座谈会2次,为生活有困难的3名代表送去了慰问金。参加省人大代表组织的活动2次,广泛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常委会办公室。

2.组织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议调查。先后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动员会,听取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并与中心的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座谈,到与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进行了调查,分别与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公积金办事处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赴省建设厅征求意见,共召开座谈会9次,参加人数84人,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开展评议提供了参考资料。

3.为常委会会议组织法制讲座。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湖北省旅游条例》,我们邀请省旅游局局长郭玉吉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为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宣讲了《湖北省旅游条例》,她从旅游事业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以及我市旅游发展前景的分析与展望等方面作了精彩演讲。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理解了省旅游条例中有关“一大转变,五大突破”的核心内涵,对促进荆州旅游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积极参加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先后参加了洪湖湿地保护工作的调查、“四五”普法视察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防洪法》、《水法》、《公路法》、《行政许可法》、《房屋拆迁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检查、视察活动。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素质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专委会重新修改了工作规则、与对口联系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及时召开全体专委会成员会议,对工作规划和联系办法进行了学习,为促进专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2.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专委会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和特点,结合上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3.围绕工作重点,撰写调研文章。积极参加了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座谈会和湖北省民族法制二届二次学术年会。我委撰写的《深入贯彻湖北省旅游条例促进荆州市旅游业发展》和《落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分别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了三等奖。

4.认真接待和办理所联系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12月19日,我们接到省人大民宗侨外委的电话,寻问石首市落实湖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议案的情况后,及时与石首市人大教科文卫专工委取得联系,并转达了省人大民宗委领导的意见,要求三天内给予答复。石首市人大按要求认真调查落实议案办理结果,受到省人大民宗委好评。全年接待归侨侨眷及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5人次,妥善处理了归侨侨眷朱元发补发退休工资的问题,使来访者满意。2005年初,委员会根据市外侨局反映关于尽快解决“进保”归侨侨眷再享受低保标准30%生活补助的函后,委员会以荆人民函〔2005〕1号文作出“关于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部分归侨侨眷有关问题的函”,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我们与市侨联经常进行工作沟通,并与我市投资的祖籍福建的美籍华人王先华先生密切联系,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激发了他们来荆州投资兴业的热情。

5.注重市人大民宗侨外工作的宣传。一年来,我们先后编写专题简报5期,专题调研报告2篇,工作汇报材料2篇,论文1篇。其中论文在《荆州纵横》第10期刊登。通过有重点的进行宣传,有效地提高了本专委会的知名度。

一年来,专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充分发挥专委会每一位委员作用不够;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勤于思考,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努力探索我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旅游对台工作的新思路,使我委的工作不断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