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6日至28日在凯乐剧院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毓清作的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情况报告,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书面转达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明祥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吴庭欣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市贯彻实施“两法一例”的实际,对“两法一例”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效要继续巩固,对存在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会议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转达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法一例”,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电力和电信工作,发展我市经济,造福于人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台世雄作的关于对市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调卷审查的情况报告。会议指出,对这次调卷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公安司法机关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逐案进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要通过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的实施。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前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被评议单位工作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进行了工作评议。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汤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忠茂、市物价局局长周正斌分别在会上作了工作自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组长分别在会上作了调查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和集中发言,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发言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结果为:市国土资源局为满意,市物价局、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基本满意。测评结果宣布后,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要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发扬成绩,重视问题,抓紧整改,进一步做好工作。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向被评议的三个部门分别发出了评议意见。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议案,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会议召开期间,举行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特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法规工作室主任张绍明为与会人员宣讲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轮一,副主任张普华、刘捷、吴建国、夏述云、孙贤坤、幸正荣、邹崇炎,秘书长陶正旺及26位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赵毓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继洲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江陵县、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各一位副主任;江陵县的两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室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段轮一主任主持。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段轮一  张普华  刘  捷  吴建国

夏述云  孙贤坤  幸正荣  邹崇炎

陶正旺  毛精华  王一举  王明钦

王洪运  冯业荣  台世雄  刘爱华

刘曾君  吴廷欣  邹世平  张  黎

张生舫  张明祥  李序玖  肖仁莲

肖启群  陈志超  陈  胜  陕大鑫

胡清华  钟  桦  黄大春  董义华

雷万林  翟玉萍  蔡作富

缺席:

熊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