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的评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忠茂所作的自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组长雷万林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发展土地市场,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城市建设、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市国土资源局为满意单位。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使土地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土地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土地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本着“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土地使用审批,土地审批要服从城市规划。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从根本上遏制乱占滥用、先占后批和圈而不用的现象。坚持土地资产处置招拍挂制度,严禁经营性土地对手成交,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

三、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结合荆州实际,认真制订好我市土地使用规划,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用地上提供条件。

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要强化服务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工业兴市项目要进行跟踪服务,对出让土地要按约定及时交地。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要对城镇近郊和公路两旁的基本农田作适当调整,为工业用地提供方便。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理顺荆州区土地管理体制。加强对县市区土地部门的领导,着力解决基层土管所人员过多、经费不足、收费养人的问题。

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