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4年荆州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荆州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积极培育本级财源,深入开展增收节支,强化税收征管,增强市级财政的保障能力;继续深化和规范部门预算,加大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5)第5号《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整改。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努力实现2005年财政预算,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