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 况 的 报 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全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于2001年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精心准备、三年认真实施、一年考核验收,现已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目标。全市409.52万普法对象均以市编《公民普法辅导读本》为基本教材,进行了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普及;领导干部除完成省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外,增学了《宪法修正案》、《WTO法律知识》、《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且参加了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

“四五”普法期间,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以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督察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四制”执行良好。

五年来,我市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机关律师顾问、依法治“三烟”、依法防 “非典”、百名律师进社区等17项工作在全省得到肯定和推广,有“法律四进”、学校法制副校长、“我与父母共学法”等工作得到全国普法办和司法部肯定和推广。

二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筹划,认真准备,扎实做好普法基础工作。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坚持早准备、细谋划,做到基础工作到位。一是规划方案到位。市委、市政府及时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同年10月2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市8个县市区均做到了党委政府有规划、人大有决议、部门有方案。二是组织机构到位。各级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专班工作人员,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作了调整充实。全市共成立各级各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14934个,拥有成员75358人,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居)四级组织网络。三是宣传发动到位。以2001年召开的全市第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为标志,我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式启动。紧接着,又以当年12月4日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造声势,把普法工作推向了高潮。四是工作责任到位。我市将普法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考核的内容。各地各部门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的单位还实行了量化考评和责任兑现。五是宣讲骨干到位。全市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698期,培训骨干73316人。组建了市和各县市区9个普法讲师团,共有成员389人。六是试点工作到位。按照机关、企业、学校、街办、农村不同类型选点,开展全民普法宣传、依法治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部门依法治理等内容试点工作,全市共办各级各类试点728个,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58场,并总结推广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

(二)把握重点,分层实施,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全市做到了抓重点、攻难点、带全面,狠抓经常性普法教育。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制定了《荆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定,市委中心学习组坚持每年必学法。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每年举办1至2次法制讲座,5年共举办法制讲座75次。各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垂范,市及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例会法制讲座制度,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03年,对市直1100多名县级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轮训、考试。全市举办乡镇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299期,共培训42440人次。二是强化了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从2002年开始,我市每年确定一个重点内容,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等部门牵头,先后组织开展了WTO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轮训。三是加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全市有97.6%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共上法制课4517场,建立法制教育联系点109个。全市各中小学举办法制展览、法制报告会达百场,大型图片展《为了明天,荆州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型展览》在全市巡回展览312场,参观学生达65万多人。不少学校积极探索和创新学生法制教育形式,广泛开展了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模拟法庭、家长学校、法制报告、法制进课堂等法制教育活动。2004年9月,我市中小学启动了“我与父母共学法”的互帮互教活动,专门编写了《我与父母共学法法律知识读本》。四是稳步推进全员普法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荆州市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全市共组织“法律四进”活动147次,给公民赠送法律书籍12种2万余册,发放宣传资料10万多份,作法制报告82场,召开座谈会22次,举办法制展览127场。结合我市外出打工农民较多的实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在返乡农民中开展了送一份法制宣传资料、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座谈会、解答一个法律问题、赠送一张联系卡的“五个一”活动。松滋市等地还在广州、北京设立了松滋籍农民工法律服务维权站。各地结合村(居)民特点,编写的普法三字经、四字歌以及开展法律诗词颂唱会、普法宣传诗、腰鼓队宣传法律等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围绕中心,突出主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了丰富普法内容,我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中心抓好主题宣传。全市实施了法律服务工业兴市战略、依法防治“非典”、依法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土地二轮延包、依法处理洪湖拆围、依法整治城市环境、依法治理“三烟”、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等10大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如在“非典”时期,全市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荆州日报》上两次刊登防“非典”法律知识问答,举办防“非典”法律培训班7期,印发宣传资料8多万份,为依法防治“非典”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依法治理“三烟”活动中,全市把教育与打击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明显成效。二是开辟阵地抓好经常宣传。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创办的《法制宣传导报》、荆州电视台开办的《法在身边》、荆州日报开辟的《法制周刊》、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开播的《任杰说法》等阵地,紧密关注百姓生活,及时宣传常用法律知识,以马家爵案件等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说法”。三是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抓好集中宣传。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市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走上街头,深入农村,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各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活动声势大、规格高、影响大、效果好。四是开展竞赛活动抓好重点宣传。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50多场。如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荆州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宪法》和《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全国近2万公民参加答题。

(四)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稳步推进依法治理工程。全市把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着力推进了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一是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全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命名了1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石首市东升镇屯子山村还跨入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目前,全市已有1200多个村开展了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在乡镇一级建立了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参与的“警司联调”新机制,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中,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实施了城市环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治理“三乱”、依法治税等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在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中,始终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放在首位,市人大常委会最早成立了法律顾问组,市政府、市政协随后组建了律师顾问组,市政府成立了咨询委员会,启动了依法为政府主张债权、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我市3个法律(律师)顾问组成立以来,提供法律咨询43件,参加听证7次,参与协调会27次,参与评查案件68件,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1件,代理诉讼18件,办理非诉讼案件44件,不仅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提供了依据,而且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五)坚持标准,严格考核,认真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为了检验“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市县两级都进行了严格验收。一是周密部署。结合荆州实际,制定了《荆州市乡镇(街办)“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和《荆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在石首市、公安县和市财政局、教育局、地税局进行了验收试点。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考核验收工作专门进行了动员部署。二是组织考试。为了以考促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于今年5、6月份分级组织8万多人参加了全省统一考试。三是分级验收。在各县市区考核验收的基础上,今年6月29日至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组成4个视察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国、夏述云,市政府副市长张其宽,市政协副主席金琼女耳 带队,对各县市区以及荆州开发区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验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派出8个考核验收组,对32家市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部分企业、学校进行了重点验收。四是认真整改。及时指出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滞后的10家市直单位下发了整改完善建议书,明确专人进行指导。各受检单位对存在的不足高度重视,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进行了整改,全面落实规划要求,为迎接全省考核验收作好了充分准备。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质。五年普法教育,使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得到进一步普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广泛宣传。全市广大公民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利。如在进行经营、生产、投资、信贷以及处理家庭社会事务时,签合同、请律师、办公证、做鉴定的明显增多。

(二)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开始实现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决策前想到法律、运作中咨询法律、办事时依靠法律已初步形成制度。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相继成立法律(律师)顾问机构,政府吸收法律专家进入咨询委员会,在实施工业兴市战略中积极采纳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在处理重大上访或矛盾纠纷时,都请律师参加等都是有力的例证。

(三)推进了依法行政。全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普遍推行了执法“四制”,及时清理并废止了一批不合理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设立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保障了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期间,全市中心工作举措多、动作大,对法治环境要求更高。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也为诸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洪湖拆围、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时候,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成效不能估计过高。纵观五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我们深深感到,无论是在工作环节上,还是客观效果上,都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点与面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地方与地方、单位与单位、农村与城市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差距。有的部门重业务、轻普法,重部门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忽视根本法、基本法和公共法知识的宣传普及。少数单位以业务工作代替普法工作,规划不具体、制度不落实、效果不显著。下岗职工、停产企业、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和单位的普法工作还有很大空缺。农民、居民、外出务工人员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普法统计数字可能还有一定“水分”。二是重点不突出,虚与实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形式主义、花架子的问题也存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单位和个别领导认为普法工作劳力又费神,效益不明显,采取应付态度,甚至走过场。三是效果不明显,学与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少数人不能把普法所学到的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去,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公职人员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没能得到有效遏制。此外,普法手段缺乏创新,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老办法,难以激发大家的学法热情。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下步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说按规划已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但今年还有4个月的时间,下步我们准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全省“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迎检工作。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计划于近期对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为此,我们重点是要加强督办,切实整改,促进工作落实。同时,要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全省考核验收中取得好成绩。

(二)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大力推行各级领导干部选配个人工作律师顾问工作;大力推行律师参与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和领导下基层律师随行的工作。

(三)深入扎实地贯彻《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四)进一步深化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搞好法制课专业教师培训,全面开展“我与父母共学法”活动,真正做到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认真研究、试验、推广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法制教育新方式、新手段。

(五)切实抓好“五五”普法的前期调研工作。要组织专班深入调研,召开研讨会,积极探索法制教育新理念、新方法、新形式,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奠定理论基础。

(六)扎实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我国开展普法教育20周年。我们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及早做好宣传策划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荆州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把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