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五个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荆州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荆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进步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执行计划、预算管理,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四五”普法,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些报告,同时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当前固定资产投入不够、部分企业效益下滑、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和税收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市政府和发改委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要坚持宏观平衡,科学规划,注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市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大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在中小企业改革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关于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5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1.要把财源建设与强化税收征管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增值税等主体税源建设,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单位的税收征管,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同时要注重节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消费支出,强化预算外收支的监管。

2.进一步细化预决算编制。对预算内各种专项资金,如“挖革改”等要有详细的支出明细。各支出科目要明确哪些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哪些是项目经费支出。

3.要强力推进部门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意识,尽量减少预算的随意增加。

4.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关于荆州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1.工业园区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置准入条件,正确处理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要按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优选一些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和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进入园区。要防止急功近利和简单重复地引进,努力把工业园区办成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的平台和基地。

2.要切实搞好全市工业园区的软硬环境建设,为招商引资和园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协调解决投资客商和已入园企业的困难,使客商乐意在荆州长久发展。对蓄意破坏园区软硬环境建设的行为,各级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整治。对典型案例的处理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儆效尤。

3.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土地资源的效益。要防止个别企业的“圈地”行为,对闲置时间过长的土地,各级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要坚决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收回。

4.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开发区和所在地政府的关系,规范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职能,减少办事程序,减化办事手续。

5.市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对工业园区的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等工作,使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关于荆州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统一认识。普法工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普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抓住重点。要把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通过普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能力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普法机构与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将青少年的普法工作纳入教学计划。

3.抓住普法的薄弱环节。农民、个体工商户及流动人口,是普法的薄弱环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辟普法专栏,制作法制专题节目,建立便利多样的普法阵地,宣传法律知识。

4.坚持学用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建立法治政府。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实现司法公正。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要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进程,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5.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实行综合考评。要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一把手”的普法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五、关于《科技进步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1.进一步加大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将《科技进步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2.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依法增加科技投入。要保证科技三项经费的投入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市科技三项经费中的64万元科普经费按有关规定应该单列。要尽快建立科技进步奖励基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利资助基金等科技经费投入机制。要充分发挥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提高科技三项经费使用的透明度,集中力量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对违法使用科技经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科技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的职能,加强对科技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大对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向上争取科研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