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范怀月、傅纯海辞职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根据范怀月、傅纯海同志的辞职请求,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范怀月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傅纯海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