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出荆州市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请市人大常委会对荆州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草案予以审查批准。

2005年,市直共有109个部门(比上年111个部门减少2个部门,其中市体改委、物资行业协会、对外经济贸易局因机构改革与相关部门合并比上年减少3个部门,增加招商局1个部门),265家行政事业单位(比上年247户增加18户,其中公安、城建、土地三部门增列二级单位20户,增加招商局、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紧急救援中心3家预算编制单位,江津中学、科技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第一殡葬所、儿童康复医院与相关单位合并减少预算编制单位5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覆盖面达到100%。

一、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共财政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以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发放、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政策性支出到位为目标,通过编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财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市直财政综合预算的平衡,达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的原则。各行政事业单位务必要将本部门的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要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资金的部门(单位)上来。凡是与市财政局发生直接经费缴拨关系的预算会计单位全部作为部门预算管理的对象,部门预算坚持从基层编起。

2、量入为出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单位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市级财政的承受能力,量财办事,量入为出,杜绝赤字预算。凡是有预算外收入的部门(单位),优先用预算外收入安排支出。

3、零基预算的原则。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人员工资按在编在册人数和规定标准核定,公用支出按部门分类分档的定额标准核定,事业发展和建设性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

4、确保重点需要的原则。市级支出预算的安排顺序,一是要保工资支出和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支出需要,二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和科技、教育、支农等政策性投入,三是安排其他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资金。

二、2005年部门预算安排

    (一)部门预算核定人数

2005年,市直109个部门265家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24600人,单位实有人数31811人,其中在职人数25018人,离退休6793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收入按照2004年的完成数,考虑2005年费收政策变化及其相关因素安排155230万元,比2004年预算计划117593万元增加37637万元,增长32%。

    1、财政补助收入。按照2005年财政预算内支出编制口径编制的单位预算支出数、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及有关专项拨款作为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财政补助收入。2005年安排财政补助收入43863万元,占2005年财政预算支出计划55159万元的80%,比2004年部门预算27296万元增加165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7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8%,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4856万元,2004年预算中政法部门罚没收入在其他收入中反映,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04年预算安排数增长10%,与上年实际基本持平,专项拨款14211万元比2004年预算3693万元增加1051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扩大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将企业挖革改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支农支出、教育附加费、预备费、偿债准备金纳入部门预算。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5年财政支出预算中有11296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主要项目有社会保障费、列收列支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办案经费、不可预见费、工调增支等。

    2、预算外资金收入。按照2004年市直单位预算外资金实现数,考虑2005年政策性增减变化因素确定。2005年安排38899万元,比2004年预算计划28740万元增加10159万元,增长35.3%,与上年实际38414万元增加485万元,增长1.3%。

    3、事业收入及经营收入。按照市直各单位门面租金收入、门票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确定。2005年事业收入及经营收入计划59299万元,比2004年预算计划增加6917万元,增长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市直医疗单位收入增加所致。

    4、上级补助收入。2005年市直各单位安排上级补助收入2416万元,比2004年预算554万元增加1862万元,与上年实际1442万元增加976万元增长67.5%。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05年市直各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上缴收入安排1220万元,比上年388万元增加832万元,增长1.14倍。

    6、其他收入。上述收入项目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赞助、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2005年安排818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部门预算支出

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155230万元。

    1、基本支出。2005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8895万元,占总支出的44.4%,比2004年预算增长13.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两部分。

    人员经费安排58854万元,比2004年增长3.4%。其中:人员工资按照部门预算核定的人数和市人事局核定的标准,考虑2005年政策性增资因素(含政策自然增资,如工龄工资、正常调资、三年优秀、按工龄滚动升级、职务变动增资、增发一月工资、军转干安置增人增资),安排 38421万元,比2004年增长0.6%。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安排6145万元,与上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救济费等)安排11428万元,比2004年增长1.5%。

    公用支出安排10040万元,其中:

   (1)日常公用支出安排2579万元(其中:小车经费514万元)。市直行政单位公用支出按照2005年部门预算核定的人员数和人均支出标准算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含两办)、一般行政单位、行业协会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小车经费按2004年财政供养车辆数每车年2万元的标准计算。

2)业务费安排7461万元。其安排标准是:

A,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按1500元/人年计算。

B,有预算外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以下标准核定业务费:

a,行政事业单位按4000元/人年计算。

b,各类学校按编制内在岗教师人数安排业务费。其标准是:小学按3000元/人年,初中按3500元/人年,高中、中专、技校按4000元/人年,大学按5000元/人年计算。

(3)办案经费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按5500元/人年计算。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2005年安排项目支出58864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的37?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754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1079万元,其他类项目支出18031万元。

3、上交上级支出。按照市直各单位2004年实际上缴上级支出安排571万元。

    4、事业及经营支出。按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4年开展事业及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安排17335万元。

    5、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按照2004年各单位实际发生的补助附属单位的支出安排548万元。

     6、归还借款。按照市直各单位到期的世行贷款、基建借款、财政借款等,2005年安排归还借款支出9015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05年,市直202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32万元。按科目划分,一般公用支出类5755万元,项目支出类6777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类3047万元,预算外资金类7110万元,财政性资金结余类711万元,其他自有资金类1664万元。

    200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我们虽然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还不十分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经费支出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较粗,对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够。三是有的部门担心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没有部门预算计划,实现的非税收入不能使用,在非税收入计划安排上有过宽的现象,有可能造成核定下达的非税收入计划与实际完成的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部门预算的执行。

    三、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完成2005年部门预算工作目标

    1、强化征收管理,努力完成部门预算收入任务

    要保证部门预算工作目标的实现,必须强化收入征管,确保部门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要积极作好收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努力培植税源,不断挖掘增收潜力,确保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坚持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确保预算外资金直达金库和财政专户。促进部门预算收入任务的全面完成。

    2、深化财政改革,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

    一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在2004年对100家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5年力争对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从严控制授权支付的资金规模和数量,提高直接支付率(力争达到70%),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05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

     3、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部门预算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一是部门预算必须接受人大、审计的监督,增加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财政部门要坚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问效的全程管理,确保部门预算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大单位内部监管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精打细算,增收节支。通过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强化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4、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部门预算管理新思路。

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一是早准备、早布置,按部门预算运作周期和编制程序要求,从编制时间上予以保证。二是按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的要求,细化预算编制与批复的项目,与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衔接匹配。三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库,引入项目评审机制,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实行项目排序,滚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对支工、支农、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