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启国同志的供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常委:

辛启国,生于1953年,大专文化,1968年参加工作,1989年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1994年任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在前二届政府中均任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民宗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从大的方面说,政府职能可以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民宗局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是一个有一定特殊性的机构,主要表现在:它既是一个政治性的机构,要履行的是政治职能(主要表现是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又具有社会管理职能(指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等)。也就是说,民宗局的职能既有政治职能,也有社会管理职能。而在社会管理职能方面,既有经济管理职能,也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为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使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尽快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具体讲,对两个民族乡的发展和散居少数民族群众优惠政策的落实,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要组织他们奋发图强,按照中央的要求早日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目标。二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必须坚持勤政廉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在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并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要加强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加强教育,健全法治,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四是必须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应定期向人大报告执法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的审议意见,要研究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问题,要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对于人大常委会的任命结果,我在思想上已作好了充分的准备,若被通过任命,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要尽心尽责的履行好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若未通过任命,我也会服从组织的安排,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