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纯海同志的供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供职人傅纯海,男,松滋市人,现年50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5年至1978年在松滋县工作,1978年到1986年在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6年至今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这次市委、市政府提名我为市民政局局长,我认为:民政局工作的特点是通过具体工作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福利事业、老龄工作等等,都是直接的具体的惠及人民。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可以把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思想直接付诸实践。对于我个人来讲,也符合我因出身和经历而存在和一贯践行的亲民、为民的朴素为民观。

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如果批准我担任市民政局局长,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求真务实,构建和谐民政,服务“工业兴市”。具体做到四点:一是架好“连心桥”。通过民政部门的扶贫救助工作,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相互理解、相互融通的宽广桥梁。二是当好“送炭工”。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人员和优恤对象都是弱势群体,救助这些人好比雪中送炭。我们要及时送达。三是启动“助推器”。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做好退役志愿兵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稳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要尽力尽责地做好这方面工作,推进和谐荆州的创建。四是守住“高压线”。拒腐防贪,是为官从政的“高压线”。我将身体力行并和全系统人员一起,共同守住这条“高压线”,让党和人民放心。

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不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毫无怨言地做好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