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新发同志的供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1975年参加工作,1985年走上县级领导岗位,先后在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广播局、文明办、新闻出版局、文化局等部门任职。2004年6月被市人大任命为市文化局局长。

在宣传文化部门多年工作的实践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市文化局既是政府管理文化的行政职能机关,又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监管部门。全市文化工作要努力为“工业兴市”服好务,为构建和谐荆州和“三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既面临机遇又将迎接挑战,时不我待,任重道远。

近一年来,我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求实的工作理念,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市委、市政府〔2004〕8号文件的要求,谋划文化体制改革、组织文艺精品创作、寻求文化产业开发、解决基层难点问题、保持全系统稳定和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文化系统新的工作局面和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正在形成。

未来的五年,是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次被提名为文化局长人选,深感责任重大。要做好今后五年任期的文化工作,必须以对党、人民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谋略文化事业,以“工业兴市”的理念发展文化产业。具体工作思路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市直图书馆整体合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不断创新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生物工程的基地建设,善于把文物保护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努力打造具有全国一流水准的文保科研平台;着力于市直文化艺术单位和资源配置的结构性调整,引导文艺团体走向市场,增强活力,创造效益;抓住“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在我省举行的契机,加大我市文艺创作精品工程的生产力度,推动和促进全市艺术创作、艺术表演、地方特色文化艺术研究等工作,繁荣我市群众文化事业;抓紧筹建“荆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开发利用荆州剧场等闲置的国有文化资产,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实施规模经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打开局面;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化市场,实施专项治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新形势下做好文化工作的研究与探索,注意了解和分析国际、国内文化领域的特点和走势,不断拓宽视野,更新观念,与时俱进。

如果我被继续任命为荆州市文化局长,我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服务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信任。如没有通过,说明自己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会正确对待,无论在任何岗位,都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全市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