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波同志的供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供职人:王本波,195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1977年9月至1984年3月在荆州卫校从事卫生财会等专业的教学工作,1984年3月调入荆州行署审计局、荆州市审计局工作至今。1999年7月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被任命为荆州市审计局局长。2000年6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被再次任命为审计局长。感谢市人大三届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再次提名我为市审计局局长候选人,深感身上的责任和压力。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承担着监督国家财政财务真实、合法、效益的神圣使命,履行着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法定职责,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历史重托。任务光荣而艰巨。本人长期从事审计工作,熟悉审计业务,热爱审计事业,能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如果我的任命被批准,我将团结带领全市审计人员,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审计工作实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围绕“工业兴市”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贴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审计监督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力争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上,在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上,在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加强整改督办,促进政府各部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新的突破,更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二是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围绕推进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对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的审计,审深审透,查清查实。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监督职能提供真实的情况和依据;围绕领导关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专项资金实行年度必审制度,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对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源头治腐,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三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在审计中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财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四是在政府的领导下,扩大审前公示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党性锻炼,勤政为民、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执审。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努力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如果我的条件不具备,任命不能通过,我一定正确对待,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积极做好组织上分配给我的工作。

借此机会,感谢市人大常委会过去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审计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