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二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积极服务“工业兴市”的战略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478件10401人,批准逮捕5783件9149人,决定提起公诉5404件8023人,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坚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重拳出击,做到快审快结。依法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和重大团伙性犯罪264人,绑架、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543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2067人。先后成功办理了荆州城区的胡世洪、陈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松滋市王实、杨义勇和石首市夏绪雄等8起部督涉黑涉恶大案,铲除了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

——坚持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服务经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倒卖“三烟”,侵吞企业资产、诈骗企业财物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五年来,共批捕此类犯罪案件214件323人,提起公诉142件221人,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坚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31个,设立青少年维权岗45处,有104名干警到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 272名干警到街道、农村和困难企业做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防止了10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004年,监利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先进单位。

二、严厉查处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线索2346件,立案侦查1061件1151人;受理渎职侵权线索361件,立案侦查140件15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655.85万元。

——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全市共立案侦查此类案件307人,其中党政机关131人、行政执法机关102人、司法机关28人、经济管理部门46人。立查县处级干部31人,厅级干部1人。先后立案查处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柯富恩(副厅级)贪污受贿案,市交通局原局长金长思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市委副秘书长、监利县委书记杜在新受贿案,市环保局原局长符谨伍受贿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赵长玉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尤其是长江界牌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作为全国十大审计要案,被我们成功突破后,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央视栏目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多次报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查滥用职权案49件51人、玩忽职守案34件37人、徇私舞弊案29件35人、侵犯公民权利案21件22人。先后查处了石首市财政局原局长高庆善等人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4亿元的重特大案件;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原副局长杨平滥用职权,指使他人在长江整险加固工程中,提供虚假抛石方单,套取国家水利专项资金106万元案;沙市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原所长文家声等人滥用职权,截留赃款,私放罪犯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特别是去年成功查处了市中级法院法官陈新华“阴阳判决案”后,又突破了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宏喜等另外4名法官涉嫌集体贪污案,引起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极大关注。俞书记亲自批示:“一挖一串,心情沉重;严肃查处,大快人心!”

——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狠抓案件质量,建立了以质量考评为中心的业务工作管理机制,使办案工作朝着质量和数量并重的方向发展。五年来,共立查贪污5万元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83件,占立案总数的46%;查办科局级以上干部239人,占21%;案件侦结率为92.7%,起诉率为80.7%,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5%。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防止伤及无辜。五年来,在侦查监督中,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3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212人,追诉26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92人、不起诉516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64件。监利县潘强洲抢劫案,沙市区舒茂青、唐登峰诈骗案,在监督立案后分别被判处死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裁判不公的案件,侵害农民工、下岗职工利益的案件。五年来,共受理此类案件1234件,提请抗诉280件,提出抗诉2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如申诉人邓李军不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检察机关抗诉后,人民法院依法再审,作出了改判决定,为当事人避免了10万元经济损失,做到既让当事人息诉服判,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以纠正超期羁押和违法适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深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五年来,共提出纠正超期羁押意见1000余人次,配合有关部门消化超期羁押疑难案件69人,建立健全了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监督机制。荆州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评定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五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4473件,来访1290人次,其中“告急访”25件、“集体访”28批次;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713件,立案复查73件,改变原决定14件。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由领导挂牌负责办理的50件重点涉法上访案件,已息诉45件,妥善解决了一批久诉不息、久拖不决的问题。

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工业兴市”战略

——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市委《关于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决定》颁布后,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积极行动,先后开展了“我为‘工业兴市’做什么”、“我为农民增收干什么”、“我为民营经济发展做什么”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时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全面服务小康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荆州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宪法规定,对所有市场经济主体树立平等保护和依法服务的观念。通过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严肃执法纪律,不断提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惩治腐败,净化环境,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展开,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展开。五年来,共查办国企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271件,涉案金额11002.78万元,通过办案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208.55万元。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经济犯罪案件175件190人,依法追回赃款599.4万元全部返还发案单位,维护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先后查处了湖北天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别道平挪用资金70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案;沙棉股份公司出纳李卫江挪用资金898万元案;建行洪湖市支行曹市办事处主任梅昌林挪用公款2140万元案。在查处松滋市金箭公司负责人借企业改制之机,套取国有资金800万元案后,松滋市委对该案的成功办理给予了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查办金箭一案,挽救了一个企业家,挽救了一个企业。”

——打防并举,加强预防,提高服务的有效性。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深入重点行业开展部门预防,研究犯罪规律开展系统预防,抓住典型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共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45个,向党委、政府和行业协会提交专题预防报告260多份,向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1300多条;组织干警深入金融、税务、电力、交通等领域开展法律知识巡回讲座318场,为企业送法上门700余次,受到教育的干部职工达2万余人次。

五、深化改革,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工作创特色,服务出亮点,办案强质量,改革促发展,队伍争一流”的工作总体要求,深化改革,以思想创新带动机制创新,以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展开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选任人民监督员77人,监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拟作撤案、拟作不起诉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24件25人,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承办部门处理意见的有23件24人,不同意的有1件1人,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实施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在刑事侦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民事行政抗诉等各个诉讼环节,追求为民和便民,落实检务公开的措施。大力推行首办责任制,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开展申诉案件、民行抗诉案件公开听证,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积极开展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庭前证据开示、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适时介入各类重大疑难案件1048件,向人民法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768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的公诉案件327件,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坚持侦查理念创新,大力推行智慧办案,积极开展侦查一体化改革。成功地突破了监利县政府原副县级调研员苏兆新贪污受贿案,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荆南代表处负责人代志书、工程监理韩尚学受贿案等10多起特大窝案串案。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工作现场会在荆州召开,省院领导对我市检察系统侦查一体化的成功经验予以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原则,全市检察机关五年内普遍进行了两轮人事制度改革,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勃勃生机。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测评,共提拔优秀干部153人次,其中破格提拔11人,中层正职年龄由改革前的47岁,降到了39.5岁。

六、强化教育,从严治检,大力推进基层院建设

——切实统一执法思想。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每年选择一至两个教育主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学习、“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争创“三优一满意”活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执法立场、执法宗旨问题,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要求的执法观念,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执法效果不断增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会同组织部门全面考核各县市区院领导班子,选准配好“一把手”。对软弱涣散、精神不振的班子,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调整结构,充实人员。五年来,共交流检察长9人,提拔28人。通过抓班子建设,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市相继有8个院被评为“五好检察院”,6个院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34个单位被评为省市“一流科处室”,23个集体受到省市以上表彰,172人次立功受奖。

——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依照检察官法规定,认真实施《十五教育培训规划》,先后举办业务培训班17期,培训各类人员1500余人次。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有研究生学历18人,占总人数的2.1%;本科学历534人,占总人数的62%,比1999年提高了38%。同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水平,在全省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中,荆州代表队的四位选手一举囊括了前四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9人。2003年,市院反贪局直接提办了监利县院公诉科副科长李政富受贿案,在全市检察干警中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针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一案三卡”制度,实行了“一岗双责”管理模式,聘请执法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形成了一套既能管人,又能管事的监督制约机制。

——大力加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和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两房建设”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抢抓机遇,艰苦创业,勤俭办事,新建扩建了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硬件设施建设逐步迈上新台阶,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打下了较好的物质基础。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全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密相连,与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密不可分,与各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息息相关。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检察工作要取得大的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执法思想,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落实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强化管理、从严治检的方针,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当前,全市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监督力度不够,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然薄弱,有些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一些腐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有的案件质量不高。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是经费困难,装备落后,检察信息化水平较低。四是有的基层院人员结构不合理,办案骨干青黄不接。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省经济工作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加强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道路,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按照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建设“平安荆州”作出新的贡献。二是加强批捕、起诉和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有组织的多发性犯罪,坚决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三是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危害国家利益、侵犯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全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着力查办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五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在继续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其他各项检察改革,落实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六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坚定;切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人才;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努力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

各位代表,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荆州”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