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五年来,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严格按照专委会每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本专委会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五年来,本专委会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地推动了专委会所联系单位的依法行政。

1.提请常委会审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

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先后提请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6个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审议。对列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4项议题,专委会都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先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再深入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详实的调研报告。

2.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法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五年来,专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加强执法检查。先后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湖北省侨属企业条例》等进行了10余次执法检查。每一次检查和视察,都是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先发文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的。然后专委会组织专门的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专委会组织专题执法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访”的方式,先后到沙市区、荆州区、公安县、石首市等归侨侨眷较多的县市区及其侨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听取有关执法部门的汇报,并先后召开归侨侨眷座谈会7次,访问归侨侨眷20多人,实地查看侨属企业和归侨再就业典型7个,因而很快掌握和了解了有关情况。检查组还把发现的有些问题及时与有关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交换意见,并以《人大简报》形式通报全市执法检查情况,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五年来,专委会先后对相关的10个法律法规在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将调查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沟通,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过程中,专委会通过深入到沙市、荆州区台资企业,与台商面对面地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在经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提出的有些问题,请有关部门当场解答,对一时无法说清楚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予以解答,很受台商欢迎。

3.加强督办落实与跟踪监督。荆州市是一个宗教历史悠久、五教齐全的地区。为了有效实施法律监督,专委会在多次对《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视察、检查后,先后对章华寺山门外和寺内居民住房搬迁以及周边环境建设问题,依法向市政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随后我们又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先后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到章华寺、菩提寺、铁女寺就《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视察,并听取了市民宗局和三个寺院主持的工作汇报。在充分肯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所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特别对章华寺内外居民民房搬迁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几年来,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深入细致的动员、协调工作,终于使81户居民全部搬迁,寺院内外居民住房全部拆除,章华寺内建设、太师渊路整治焕然一新。

二、积极开展工作监督,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1.配合常委会积极做好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的准备。五年来,专委会根据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先后提请常委会对所联系的2个部门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2002年,专委会为了加强对全市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依法治旅,推动全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旅游局和荆州区、洪湖市、松滋市政府职能部门及部分旅游经营单位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市中心城区的文星宾馆、红苑宾馆、荆州宾馆,荆州中国旅行社、荆州中国青年旅行社,荆州区景点关公馆、太晖观和松滋市洈水旅游开发区,洪湖、荆州博物馆等景点景区,还走访了部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通过开展工作监督检查,了解了全市旅游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管理不平衡、不规范等问题,写出了调查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了详实材料。2003年专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外事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建议议题后,也专门围绕这个议题,先后到市外事侨务局、四机赛瓦、天发集团总公司、市农科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建设局等单位实地调查和了解了全市外事引智工作及其有关具体项目实施情况。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并以《人大工作简报》的形式报告了调研情况。对常委会在审议上述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审议意见,专委会还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2.把侨务工作纳入专委会工作日程。2003年底,市侨联换届以后,专委会成员专程到市侨联进行工作调研,详细听取了新一届侨联换届以来所做的工作和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设想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市侨联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今后侨务工作提出了建议。

3.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密切联系。一是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专委会坚持了每年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走访对口联系单位等制度。通过加强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掌握其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向常委会汇报,向市政府通报,以利妥善解决。二是积极参加对口部门的重大活动。只要是对口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重大活动,我们都应邀积极参加,并利用参加这些活动的机会,掌握各部门的工作和执法情况,主动支持对口部门的工作。三是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专委会全体会议。五年来,专委会按照议事规则,每年年初、年中、年终都要分别召开专委会全体会议,讨论研究专委会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均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提出建议,使专委会的工作重点更加切合实际,提高了工作监督的实效。

4.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热情接待来信来访。五年来,专委会认真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20件次。一是专委会按照法律程序,亲自参与调解处理,或转有关部门解决。妥善协调处理和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沙市六中西藏班学生闹事问题、个别台属房产纠纷、归侨权益保护等来信上访问题。二是热情接待归侨侨眷的来访人员,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对有关重点信访问题,我们与市人大法制委合作,认真开展调查,弄清实际情况,发出信访交办通知书并加以督办,使上访者感到比较满意。三是配合做好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出现的少数民族群众上访工作。2001年,我们在省人大民宗委的带领下,一方面到民族乡与回族同胞直接对话,要求他们理解、理智;另一方面与洪湖市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建议他们稳妥处理老湾乡与龙口镇合并一事。经多方努力,此事得到了较好解决,保留了民族乡的建制。四是认真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侨属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2003年7月,我们3次接待了侨眷高成华因沙隆达广场二期工程搬迁房屋纠纷来访。并收到其哥哥高建新从加拿大寄来的信访件。专委会与市侨联一道反复做工作,多方协调,圆满解决了此事。2003年10月,我们收到了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关于办理〈仙桃市沔城回族镇菜农在监利被殴打并软禁的情况〉的事件的通知》电传后,及时与监利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联系,并督促县公安局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和妥善处理,将处理和调查结果书面回复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使双方感到满意。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少数民族乡镇排忧解难

五年来,我们通过执法检查和调查及信息反馈,了解到我市民族乡和归侨侨眷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结合专委会工作实际,努力为其排忧解难。

一是为民族乡教育事业争取经费。在省人大民宗委、省政府民宗委的帮助支持下,我委与市民宗局一起专程到北京,向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国家民委的领导汇报我市两个民族乡的情况,为我市两个民族乡的教育事业争取经费。

二是为民族乡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我们与两个民族乡的负责人一起到市计委申请扶贫项目,并通过市计委按程序到省直有关部门反复争取,已把两个少数民族乡列入全省重点扶贫乡镇之列。同时,我们还与两个乡的领导一起跑市计委、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扶贫办等部门落实扶贫专项资金152万元。使少数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容乡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三是努力为民族乡牵线搭桥,解决卫生经费。对洪湖老湾回族乡卫生院医疗设备差,群众看病难的情况,我们多次到市卫生局进行了反映,市卫生局通过努力,已从省卫生厅为其争取医疗设备资金5万元,血吸虫病防治款6万元。我委还找市民政局落实专项扶贫款15万元。缓解了老湾回族乡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四是借全国、省人大民委来我市开展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之机,主动反映我市少数民族乡的现状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争取国家和省能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

五是走访归侨侨属困难户。本届以来,每到春节前夕,我们都同市外侨局、侨联的领导一起开展了走访慰问特困归侨侨眷的活动。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将一些生活困难、体弱多病的特困户纳入了市扶贫对象。

四、注重协调配合,努力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工作视察。五年来,根据常委会的安排,专委会参与或组织了18次视察和调研活动。本专委会曾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在就荆州区市人大代表反映九龙渊公园存在有关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的同时,还组织部分市直人大代表对旅游兴市工作、城区的宗教场所等进行了视察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

2.走访市人大代表。五年来,按照常委会的要求,专委会先后到荆州区、监利县、沙市区参加了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共看望特困户代表10多名,召开代表座谈会10余次,搜集代表意见和建议50余条。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中肯意见和建议,经整理成书面报告后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并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3.参加了述职评议的调查工作。五年来,专委会参加了7个单位的述职评议调查。通过广泛了解情况,客观公正的征求评议单位所联系的上下级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和评议提供了详实调查材料。

4.陪同上级人大搞好立法和工作调研。几年来,专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并组织部分代表座谈,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和修改《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及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及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5.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法律法规修定工作。专委会按照省人大民宗侨外函(2003)6号函件的要求,及时组织外侨局、市侨联深入到四个县市区,广泛征求了归侨侨眷代表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部分意见和建议已被省人大采纳。

五、加强专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五年来,专委会为了适应工作的发展需要,坚持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完善制度,树立形象为着力点,切实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专委会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WTO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地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出台了《与政府民宗侨台旅游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工作规则》及专委会工作联系制度,使专委会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对外交流与联系,拓宽了工作思路。五年来,专委会多次到省人大民宗侨外委汇报工作,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参加省人大民宗侨外委组织的到西北四省学习考察和海外交流等活动。参加了省人大民宗侨外委组织的3次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工作座谈会暨民族法制学术年会和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经验交流会。在会上交流工作汇报材料3篇,论文1篇,都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好评。同时,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和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召开全市人大民宗侨外旅台工作座谈会,收到了相互学习借鉴、相互促进、提高的效果。四是加强专委会工作宣传,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年来,我们先后在《荆州日报》、《湖北日报》发表了6篇消息和短讯;编写专题简报26期;专题调研报告5篇;工作汇报材料8篇;论文2篇,有的先后刊登在《全国人大侨委通讯》、《楚天主人》、《湖北民族法制》、《荆州纵横》等刊物上。通过有重点的进行宣传,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有效地促进了本专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年来,专委会虽然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和希望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与民族宗教侨界人士代表联系不够;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不够;专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下届专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