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偿还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导、调控作用。在实施城市规划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规划,切实解决规划与执行“两张皮”的问题。
二、要加强城市规划项目的科学决策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荆州城内的建设要体现荆楚文化和三国文化特色。要加快荆州古城内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如钟鼓楼集贸市场搬迁后的道路整修、内环道上的断头路、古城墙周围的路灯、护城河水污染整治等问题,要抓紧时间完成。要做到建管并重,解决好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和部分地方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
三、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努力改变城市社会服务设施落后的现状。
四、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市政府要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方案事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要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投资项目、投资总量、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的跟踪监督。要切实解决市民普遍关注的、多年要求解决而没解决的重点问题。对利用贷款资金新开工的项目,要广泛征求意见,增强贷款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市政府要研究化解还贷风险的措施,制订具体的还贷计划,经营好已储备的1万多亩土地,确保土地收益作为还贷的专项经费,减少财政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