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市凯乐剧院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克毅,副主任童水清、张普华、黄迪纯、林钟梅、曾凡海、吴建国、孙贤坤,秘书长陶正旺及22位委员出席会议。刘克毅主任、童水清副主任分别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万伦、财政局局长姜昌琪、民政局局长雷万林、监察局局长谈廷祖、科技局局长汪小平的述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对五位局长履行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分组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了大会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五位述职局长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及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工作和成绩,中肯地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职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会发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五位局长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结果均为称职。测评结束后,五位被评议的对象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表示,感谢人大常委会对本人及其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要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动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力争做出新的工作成绩,向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汇报。述职评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实施方案,组成了调查组,用二十多天时间,先后到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所属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了述职评议事项,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分别向被评议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并要求述职的五位局长于2004年12月底和2005年2月底以前分别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

会议在上一次常委会会议对《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草案)》认真审议,提出意见,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对这个办法草案再次进行了审议,通过了这个办法。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主任会议提出的议案,罢免王艮涛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补选段轮一为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会议根据市长应代明提出的议案,决定任命王建国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邹崇炎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邓平为市商务局局长;姜保国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崇文提出的议案,任免了一批检察院工作人员。

列席会议的有副市长王贤玖、黄建宏及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崇文,参加述职评议调查组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一位副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科技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室的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刘克毅 童水清 张普华 黄迪纯 林钟梅 曾凡海 吴建国 孙贤坤 陶正旺 毛精华 方德钧 田 平 台世雄 许友琴 李东平 李序玖 李建明 李家栋 吴庭欣 肖仁莲 张生舫 张茂立 张 黎 周汉英
陕大鑫 陶正熙 黄绵寿 董玉友 詹才祥 熊小毛 翟玉萍

缺席:
夏述云 陈楚平 赵 萍 董 焰 谢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