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万伦的述职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万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遵照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要求,我就担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两年多来的情况进行述职,请予评议。

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法规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每年都列入了市人代会决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保证宪法、劳动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部门的认真贯彻落实,我和局班子成员坚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第一,注重学法普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我一方面加强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的学习,先后参加了部、省组织的“劳动保障法制”、“社会保障概论”等法规政策学习班。平时也尽可能地挤出时间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局党委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干部学习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两年来全系统已有400多人参加学习、考试。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百问百答”竞赛活动,并通过电视现场直播。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公布后,先后两次组织中心学习组和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及时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法规工作人员和大中型企业劳资干部进行了专门的政策培训,邀请省法制办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法规处负责人专程来我市讲课,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00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在《荆州日报》开辟《就业保障》专栏,编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指南》、《常用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政策汇编》等10余种宣传资料,累计发放1万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我和同志们一道在街头、社区和企业,与职工面对面交流,宣讲法律政策,解答具体问题。

第二,落实政策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为使劳动保障工作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我们注重调查研究,协助上级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在法规建设上,我们在市人大直接指导下,全力配合省人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组织起草了《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报请市政府以“市长令”出台。在就业政策上,及时出台了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部配套文件。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出台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目前已有近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8万多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在服务企业改革上,进一步完善了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政策,积极推进全员劳动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制度,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上,已报请市政府,即将出台《荆州市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暂行规定》,并与建设部门一起拟定了建筑企业欠薪保障办法,力求从源头和机制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第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为此,着重抓了三个方面。在制度建设方面,编印了《荆州市劳动保障行政审批手册》,在全省率先执行。重新制定印发了《荆州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暂行规定》等6项制度,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清理审批许可事项115项,已规范50项;依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和低保对象的档案一律实行免费代管。在行政复议方面,2002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审结8件,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接受监督方面,实行政策、程序、标准、结果“四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劳动保障部门担负着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社会保障、协调劳动关系三大任务,直接关系到几十万参保职工、13万离退休人员、5万多名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群众利益无小事,我深感责任重,压力大。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2002年以来我市都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003年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在2002年10月市政府组织的改制企业对相关部门的测评和2003年3月市人大组织的对市直部门的测评中,劳动保障部门均位于前列。两年多来,我与班子成员同心协力,尽职尽责,力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第一,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我们把就业再就业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公共就业服务为手段,以落实再就业资金为保障,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针对就业岗位不足与结构性失业严重“两大矛盾”交织的状况,探索了具有荆州特点的“四个三”的工作作法:一是加大整体联动,构建“大培训、大基地、大就业”的工作格局。二是劳动力市场建设向街道社区延伸,向企业延伸,向乡镇延伸,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坚持办好每周的劳务交易日活动,五一、十一两节期间举办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劳务交流会,为求职人员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已形成一项制度。三是将热情、高效、廉洁的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工业兴市的切入点,发挥积极就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失业保险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服务作用。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后上岗职工必须70%录用原企业职工,积极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四是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定期督办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部门间的配合协调机制。2002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就业16?6万人(今年1—9月新增就业51687人,完成4?5万人目标任务的115%,市政府提前兑现一件向市民承诺的实事,今年全市可望实现新增就业5?5万人)。两年来全市劳动力市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63840个,11.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其中安置“4050”等困难人员4万人,对1050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了再就业援助。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8万个,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787万元,为179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288?7万元。为筹集再就业资金,我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协商、到县市区督办,共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2527?46万元。市直对58家改制企业、20336人分流安置方案进行了审核备案。认定劳服企业30家,分流富余人员1.4万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1?1万人次,其中再就业培训5?1万人次。2002年以来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都控制在4?5%以内,并介绍和组织农村劳务输出10万人。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2003年我市从业人员实现了7年来的首次增长,全部单位从业人员达到39?6万人,比上年增长1?8%。

第二,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措施。我们一是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与地税部门联合组成了10个工作小组,由两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重点企业抓落实,我个人就跑了10多家企业。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实行“分线负责、绩效挂钩、工资浮动、年度结算”办法,干部职工拿出部分工资作为扩面征缴的风险金。二是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各地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了三个征缴:依法征缴、限时征缴、一把手征缴。2003年建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推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办法改革,实行“五险一单”、“一票征缴”,方便了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2003年以来,“五项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共扩面新增26万人。去年全市征收社会保险费突破7亿元大关,今年将省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7?2亿元调高到8亿元,1—9月征收社保费618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确保了13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万失业人员失业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第三,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02年以来,每年对全市约3500家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多次组织社会保险、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执法监察,全市共依法查处案件452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24件,追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欠费3850万元。与建委等部门一道,集中开展了3次“清欠工资行动”,为11914名劳动者追回、补发工资2049万元,清欠率97%。我们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国企改革,坚持按政策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对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处理。2002年以来,积极参与处理了企业军转干部集体上访、个别企业职工堵塞交通等多起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每年接待上访群众都在5000人次以上。我们坚持每月8日“局长接待日”制度,各位局长轮流接待上访群众(2002年以来,我直接接待上访80多批次,处理信访件280多件)。

第四,努力争取中央补助资金。为缓解我市社保和就业资金缺口压力,到任以来,在市领导的亲自带领下,我和局班子成员多次到省政府及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困难,2002年以来和市财政部门共同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7亿元,其中2003年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132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000多万元,增38%,在全省市(州)中数额最大,增幅最高。

第五,加快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2002年以来,我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组织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12个街道、93个乡镇、187个社区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组织,覆盖面100%,已基本形成上下联通的劳动保障工作网络体系。

第六,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为把职工的“养命钱”、“救命钱”管好用好,一是依法稽核监察,把社会保险费申报基数和缴费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杜绝少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行为,堵塞了基金流失漏洞。二是改革社会保险金发放办法,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实行指纹识别法发放。三是从2002年开始,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内部审计。今年3月,抽调24人组成8个专班,对全市所有县市区进行内部审计。四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5月,针对省审计检查组对我市审计出的问题,派出工作组分赴有关县市区督查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处,决不护短。去年以来,督促市、县处理违规违纪案件2起,有2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全市清理回收历年挤占挪用基金1676万元。

三、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是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一,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

一是报告工作。每年都按规定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书面述职报告。今年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我受市政府委托,专题汇报了劳动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情况,并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召集办公会逐条研究落实。二是接受检查。200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委会领导先后3次到劳动保障部门视察工作,我们及时汇报了劳动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争取人大的支持和重视。

第二,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

人大代表的意见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十分注重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去年,结合行风评议,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发出了100多封征求意见信。组织3个工作组用9天时间到所有县市区走访座谈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30多人(我先后在荆州、江陵等地与10多位人大代表座谈),当面听取意见。对人大代表的政策询问、批评意见、工作建议,我们积极整改,认真落实。

第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我们对市人大代表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议案建议,一一摘录,印发局机关各科室。对市人大交办的建议,逐项研究,专人落实,对重要问题,我亲自过问。无论是主办还是协办,先上门汇报,当面听取意见,然后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并吸收到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中。如市人大代表汪新立去年提出将沙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市直医保定点单位的建议,我们将中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今年,汪新立代表又提出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市医保定点的建议,我们已对全部37家社区医疗机构实地考察,对符合标准的9家先期定点,对其他的本着合格一家定一家的原则“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2002年以来,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实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今年,我们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已分头上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目前,2件建议已办理完毕。

四、坚持廉洁从政,全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执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廉洁从政,首先是管好自己。我坚持在法律和党纪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开展工作,认真执行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对房子、车子问题,按政策规定执行。始终把握有度、违法违纪的线不踩。其次是约束家人。不允许家属子女利用我的权力牟取私利。其三是建立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制定了“十不准”,建立了干部谈话制度,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认真抓落实。市直劳动保障系统各单位的建设,全部按规定实行了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第二,集思广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党委会、办公会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目标任务、资金分配、机关财务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专断;对干部任用,按条例办事。二是工作敢于负责。对领导交办的事,认真落实不延误;对群众反映的事,及时处理不推诿;对看准了的事,果断决策不拖拉;对失误了的事,承担责任不诿过。三是与党委书记杨中永同志相互尊重、配合默契。对班子成员放手、放权、放心,工作上常通气,思想上多沟通。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使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发挥。

第三,规范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在狠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搞好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新修订了机关建设39条规章制度,对依法行政、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洁自律、财务管理、工作纪律等十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了机关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任职两年多来,我做了一些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的具体事,但还有许多工作没有做到位;我个人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忙于应付日常性、事务性工作,对如何建立劳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学习不够、调查不够,对于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缺乏结合荆州实际的深入系统的研究和组织课题攻关,以指导今后的工作。二是对县市区工作指导不够。统筹城乡就业问题上,注重了城镇人员的就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组织引导不够。三是社保基金实行分级管理,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部分市县挤占挪用基金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存在人员不足、手段不硬、查处不严的问题。五是劳动保障网络平台建设及内部“五险一单”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与同志们交心谈心少,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不够,由于性情急躁,批评人不注意方法,伤害了一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七是在廉洁从政上按高标准、严要求还做得很不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两年多的实践使我深切感受到,劳动保障部门面临着“三大压力”:每年城镇就业需要的岗位都在12万个以上,而能提供的岗位只有5万个,就业压力大;每年社保资金支付缺口近2亿元,发放压力大;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压力大。在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不轻松,当劳动保障局长不容易,当好劳动保障局长更不容易。在困难多、压力大、资金缺的情况下,正是有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监督指导、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人大代表的全力支持、局党委集体领导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才取得了新的进展。离开这些,我个人将一事无成。我衷心感谢所有关心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和一起共事的同志们,支持了我的工作,弥补了我的不足,宽容了我的过失。这次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评议,既是对我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也是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检验,更是促使我改进工作的契机。我十分珍惜这一难得的机遇,决心以评议为动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城乡统筹就业,探索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劳动保障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工作水平,与同志们一道,勤奋工作,务实落实,把劳动保障工作做得更实一些、更好一些,力争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代表对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