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监察局局长谈廷祖的评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关于市监察局局长谈廷祖履行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和谈廷祖的《述职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谈廷祖同志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为称职。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谈廷祖自2000年6月任职以来,工作表现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思想明确;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开展了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治乱、查办大案要案以及源头治腐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信访听证的作法和经验,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的肯定。三是善于协调各方关系,作风民主,维护班子团结,善于发挥一班人的作用;注重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展“认真执纪执法树形象”活动,监察局连续两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他本人在2003年年度考核中,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优秀等次。四是爱学习,勤思考,注重调查研究;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联系群众,关心同志,作风扎实,办事实在;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

市人大常委会也指出了谈廷祖的不足和我市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工作中有时有畏难和急躁情绪;一线办案力量不足,少数办案人员的素质不适应办大要案要求;极少数干部有特权思想,个别基层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影响不好。

市人大常委会对谈廷祖今后更好地履行职务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荆州的实际,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主动性、讲究针对性、注重实效性,积极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二、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要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确保党和国家的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探索源头治腐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改革过程的监察,做到既监督又支持,为改革大局服务;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进一步加大查处大要案的力度,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做到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要加强行政监察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察,重点要搞好预防,做到“防”、“查”结合。要加强办案力量,改善办案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教育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队伍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执纪。二是要奖惩分明,弘扬正气。坚持从严治监,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坚决克服和纠正监察队伍中的不正之风。三是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法》的宣传力度。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对已查处的大要案、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