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职业病防治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了配合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国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卫生局及松滋市政府执法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大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沙隆达公司、奥达纺织有限公司、松滋市鄂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双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生产车间,了解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表明,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市直12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32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市卫生局先后举办了四期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法》培训班。执法部门对市区105家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40余家企业给予了警告,30余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改正,3家企业被处以罚款。市卫生局等11个部门联合转发了文件,成立了荆州市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钢厂、丰源公司、石材加工厂、家俱厂进行了重点检查。松滋市加强了对放射单位的监管和放射人员的体检。今年上半年,对全市22家放射单位进行了检查,合格率为70?1%。对检测不合格的工作场所下达了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分两批组织77名放射人员参加体检,参检率为100%。沙隆达公司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当重视,在机构上予以保证,从源头上加强防护,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上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有毒作业与无毒作业分开,各生产单位都配有更衣室、休息室、洗浴室,对作业现场有职业危害的岗位,设置了276块警示标识和说明,使一线人员明白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症状、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在重点岗位还配备了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标向等设施。该公司多年来坚持了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病普查,对少数患有严重职业病的员工,不惜代价进行治疗。检查组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执法检查也发现,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的问题。据统计,我市共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262家,按规定已申报104家,申报率仅为39?7%;已检测53家,检测率为20?2%。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应检人数44865人,实际受检人数9482人,受检率低至21?1%。目前,全市累计职业病患者1491例,其中,死亡391例,现患1100例。松滋是我市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地区。近年来,尘肺病人每年以30—40例的速度递增。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不大,执法不严,效果不明显。我们检查的2家企业,不约而同地以产品滞销为由停止了生产,其中,鄂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法人外出有事为由不与检查组见面。但我们在返回县城的途中发现,杨家溶水泥厂、双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厂内浓烟滚滚,显然正在生产。检查组对这2家企业有意躲避执法检查提出了严肃的批评。

总体看来,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究其原因,除了该法颁布施行时间不长、宣传面不广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有的地方领导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看不到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甚至没有纳入当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没有制定近期和远期职业病防治规划,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不力,执法不到位。不少企业法人重生产、轻防护,没有把职业病防治纳入企业管理内容。有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恶劣。如有的纺织公司的纺布车间噪音达80分贝以上,震耳欲聋。一线职工只能是原始操作,没有任何防护设施。有的企业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在对原有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引进投资时,不考虑必要的配套防护设施建设。还有的企业多年来没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没有建立健康档案。如松滋市鄂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品库车间,有一位在水泥灰飞扬的环境下工作了八年的搬运工,一次也没有体检,每月工资仅200余元。甚至有的企业常常以“法人不在家”为由拒绝监督检测工作,或者尽量隐瞒本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真相,逃避法律责任。

检查组认为:《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以人为本、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政理念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爱之情。各级政府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按照中央宏观调控的有关精神,对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不合格企业,该停产则停产,该关闭则关闭,绝不能姑息迁就。要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法人和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增强企业法人依法管理的意识和劳动者自觉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规划,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企业职工健康档案制度、作业场所危害告知制度。对躲避、拒绝执法检查,或者是屡查不改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切实推进《职业病防治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