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出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全市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预算调整的政策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出口退税负担改革。从2004年1月1日起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需退付的增值税(包括出口货物“免、抵”增值税税额),属于地方出口退税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由中央财政负担;超基数部分的退税额,由中央、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国税机关在办理退库手续时一律采取中央、地方按比例分别退付的办法。即:75%部分就地从中央国库库款中退付,25%部分从地方国库库款中退付。按照湖北省现行财政体制,地方25%部分,分别由省级退8%,市、县级退17%。

(2)农业税税率在年初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降率2个百分点。

根据各县市区上报汇总,与年初预算对比,调整变化数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
(1)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减收9310万元,各县市调增增值税任务1281万元,两者相抵,增值税减少8029万元。

(2)农业税减少11352万元。
(3)非税收入减少3367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减少504万元,罚没收入减少2403万元,基金收入(不含社保基金)减少460万元。
(4)耕地占用税增加622万元。主要是荆州开发区耕地占用税增加。

调整后,2004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预算(不含社保费收入)为228807万元,比上年完成同口径增长9.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235612万元下降2?8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123187万元,比上年完成同口径增长7.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32836万元下降7.26%。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04年市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调整预算(不含社保费收入,下同)为59,83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057万元,比上年完成同口径增长8.11%;比上年实际完成63119万元下降5.20%。

减少的4057万元中分税种:增值税减少4020万元(核定的出口退税基数),农业税减少1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0万元(国库利息收入因县市省直管间歇资金减少收入20万元)。

分征收部门,国税减少4020万元,调整为32575万元,比上年完成同口径增长10.23%;财政部门减少37万元,调整为6262万元,比上年完成同口径增长6.21%;地税部门不变。

预算收入调整后,增值税出口退税17%部分和农业税降低2个点减少的财力省给予相应的转移支付补助,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维持年初人大通过的本级财政预算不变。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结果是:财政总收入6677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373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20万元,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17%部分683万元,农业税17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税收返还15888万元,结算补助2347万元,增加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512万元,调整财政体制返还4896万元,结算补助2347万元,增加: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683万元,其他一般预算补助收入17万元(暂列农业税税率降低省补助)。调入资金2001万元。财政总支出6927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0112万元,上解支出17988万元,专项上解1177万元。收支相抵后,支大于收25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

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不含社保费)完成12120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28807万元的52.97%,比去年同期增长3.2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605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23187万元的53.62%,比去年同期增长0.2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59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0605万元的51.42%,比去年同期增长10.4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242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81066万元的52.33%,比去年同期增长4.79%。分征收部门:国税实现4677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85992万元的54.4%,比去年同期增长6.58%;地税实现3595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73261万元的49.08%,比去年同期增长8.48%;财政实现3847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69554万元的55.31%,比去年同期下降4.56%。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保险费401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08%,比去年同期增长13.18%。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执行107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8953万元的38.49%,比去年同期增长6.92%。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收入(不含社保费)实现3126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59837万元的52.24%,比去年同期增长3.9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19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23730万元的50.38%,比去年同期增长1.19%;上划省级收入347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6384万元的54.42%,比去年同期增长12.94%;上划中央收入实现1516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53.46%,比去年同期增长4.46%。上半年,市本级征收社会保险费140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1.05%,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收入分主要项目为:

增值税完成14300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54.43%,比去年同期增长4.33%;消费税完成1345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50.19%,比去年同期下降16%;营业税完成5021万元,占年预算调整数的55.67%,比去年同期增长17.75%;企业所得税完成3208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49.61%,比去年同期增长7.1%;个人所得税完成1884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55.41%,比去年同期增长39.76%。

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支出执行17301万元,占预算的33.88%。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农业支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2%;林业支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水利和气象支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3%;工交事业费支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2%;流通事业费支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文体广播事业费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1%;教育支出2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1%;科学事业费支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9%;医疗卫生支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5%;其他部门事业费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2%;社会保险补助支出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7%;行政管理费3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8%;公检法司支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5%;城市维护费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专项支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其他支出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2%。

(三)预算执行特点

分析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市工商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68.26%,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二是商业、电力和化工行业成为增收的亮点。三行业上半年总计入库国税收入20888万元,同比增收5882万元,增长39.19%。

三是重点企业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上半年,全市国税系统重点监控的113家重点企业合计入库税收34108万元,同比增长5661万元,增长19.9%,高于国税收入平均增幅6.1个百分点;重点企业税收占国税总收入的比重为61.4%,全市地税系统重点监控的100家重点企业合计入库税收(不含企业所得税)10144万元,同比增收1224万元,增长13.72%,高于地税收入平均增幅5.2个百分点。

四是财政收入规模萎缩,财政收入自然增长率下滑。受农业税降率和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调整后的财政收入规模仅为22.88亿元,比2003年实际完成数23.56亿元还少了6800万元。今后如果没有替代税源来弥补这一政策性减收的缺口,财政收入规模难以与GDP同步。同样受农业税降率和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自然增长率仅为3.29%和0.27%,降至近五年来的新低。

为了确保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财政部门上半年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做好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采取预算上优先保证、资金上专户管理、形式上财政统发、技术上网络管理等措施,确保了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发放。通过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发放程序,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养老金、失业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医疗保险待遇,对企业军转干部实行生活困难补助,上半年已发放困难补助额104万元。积极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筹措资金102.93万元,确保了防治经费的需要。

二是全面推进财政四项改革。通过“两上两下”程序,完成了市本级111个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规模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程序,保证了市本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90家预算单位和实行工资代发的12家预算单位财务运转。稳妥推进政府采购机构改革,实行了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分离,推行了“政府采购联络员”管理制度,加大对协议供应商的监管力度。截止6月底,市本级已完成政府采购额5043万元,节约资金1019万元,节支率达16.8%。进一步完成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按照“单位开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是积极开展“两降一补”工作。按“五个统一、五个到户”的要求,对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每个农户。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累计发放粮食直补资金9431万元,发放早稻良种补贴845.9万元。认真执行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今年全市农民人均农业税负比去年减少44.37元,亩平减少36.44元。

四是认真落实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到6月底止,市与所属6个县(市)划清了财政体制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资金留解与分配关系,确保了改革的平稳过渡、规范运行。

三、开源节流,强化管理,确保全年财政预算的顺利完成

虽然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由于减收增支因素较多,还款压力大(今年市本级的还款将达1亿元以上),后段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下半年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和社保资金的按时发放,确保财政四项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抓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积极支持企业改革脱困。进一步转变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从加强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出发,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用好、用足现有财政政策,积极支持“工业兴市”战略的全面实施,支持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培养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财源。全面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确保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障待遇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

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对农民负担问题要加大检查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做好化解乡村债务,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配套工作。认真落实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对种植中稻的农民财政部门将以每亩15元的标准直接补到农民手中。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继续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血防灭螺工作。稳妥做好农场体制下放工作。

(二)抓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抓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征管。财政部门要主动协助、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加强对烟草经营、房地产开发、高收入群体等重点税源的控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堵塞税收的跑冒滴漏。对该收的税一定要足额收上来,经济发展的成果一定要充分反映到财政收入的增长上来。

切实加强农业税征管。农业税征收要按农业税降点后落实的任务进行征收,该收的农业税坚决依法征收,该减免的坚决依法减免。

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政府性收费和罚款必须全额进金库。在征管中要规范执收执罚行为,既不能乱罚款、乱收费,但也不能擅自越权出台减免政策,让合理合法的收入流失,确保非税收入的正常增长。

(三)抓节流,严控一般支出

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预算,预算的追加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压缩财政供给人员,从严控制人员经费。严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费用。严格会议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范围和规模,压缩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出国及外出学习考察,坚决压缩出国经费和差旅费。坚决制止楼堂馆所建设,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倡勤俭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积极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办法。

(四)抓改革,规范财政管理

下半年推进财政四项改革,主要是要抓四个重点:

一是抓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改革的管理制度,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打造财政管理平台。

二是抓规范。各项改革均要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做到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操作规范。

三是抓扩面。下半年,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均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所有财政性资金均要通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开户、统一管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需要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或项目必须通过政府采购。

四是抓联网。下半年,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要逐步同银行、税务联网,实行计算机操作系统管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平台,以保证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和资源的共享。

(五)抓监管,整顿财经秩序

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救灾、社保、低保、医疗、涉农、国债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

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大对做假账、会计信息失真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善财政内控机制。进一步理顺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关系,建立相互牵制、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推动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今年市本级的还债压力很大,必须本着“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偿债任务,积极还贷,维护政府信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财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求真务的工作作风,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荆州经济发展和财政振兴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