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提议案人:陶新媛 黄琛 张格红

 

周洪俊 杨春兰 曾凡贵

贺忠义 张黎明 谢文明

张元贵 郑仁芳 彭开勤

孙新玉 杨以红


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互联网、电子游艺厅对青少年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市一些网吧、电子游艺厅违法经营,散布暴力、赌博、色情等内容,引诱毒害青少年。越来越多的学生沉溺于网吧、电子游艺厅,通宵达旦地在网络游戏中“拼杀”,几天几夜不归家、不上学。他们乐不思蜀,荒废了学业,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老师、家长苦不堪言,学校、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就整治、管理网吧、电子游艺厅相关事宜提出如下建议:

1、文化、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的领导、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把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到为人民办实事的高度上来。

2、文化、工商、公安部门应经常地、不定时地对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整治,对违反规定的网点从严惩处,坚决取缔违规经营,绝不能“一罚了事,见利忘责”。

3、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范围内开办网吧、电子游艺厅。已开办的,应限期搬迁或撤回许可证书。

4、坚决取缔“黑网吧”,因为无照经营户往往成为管理的隐患漏洞。

5、网吧、电子游艺厅应该设置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如午夜、通宵对未成年人开放、留宿学生等)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6、全市各中小学应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多开展一些有益于青少年身心的课外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多与学生沟通。全社会都应关心青少年的成长,为他们提供健康成长的环境。

7、各执法部门应联合执法,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对严重失职、渎职的,应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