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察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1月17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分两个小组:第一组由常委会副主任黄迪纯带队,视察了监利县和洪湖市。11月19日,刘克毅主任专程参加了在洪湖市的视察活动。第二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带队,视察了荆州区、沙市区和市直教育系统。视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听取了被视察县市区和部门领导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查阅了各地各单位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简报、音相资料;三是抽查了4个乡镇(办事处)、4个行政机关、4个村和7所学校等19个单位;四是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视察组还结合视察情况与当地领导交换了意见。现将视察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是组织保证有力,工作专班得力。各地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格局。各级领导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办、有检查,经常组织参加一些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条件艰苦、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许多有影响、有声势的活动,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准备充分,基础工作扎实。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各地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了工作方案落实、组织机构落实、宣传发动落实、教学骨干落实、试点工作落实、普法教材落实。如在教学骨干落实方面,被视察的4个县市区均举办了5至10期骨干培训班,基本上达到了每百名普法对象有1名法制宣讲员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成立了有20至40人参加的普法讲师团。

三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领导干部是“四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各地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首位,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以各级党校为阵地,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监利县分4期对520名乡镇以上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轮训,包括县“四大家”一把手在内的20名县领导都参加了培训,其作法得到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充分肯定。荆州区组织区直42家科局级单位共105人,专门听取了荆州师范学院副教授徐前权所作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该区还分3期举办了有343名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沙市区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5期,组织领导干部法制讲座6次,利用双休日集中对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辅导。在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该区还对4200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各地在切实搞好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教育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措施和制度,普遍实行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四是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已经形成特色。经过多年的努力,学校法制教育日渐成熟规范。各校不仅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而且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选配、进校工作、培训、考核、奖惩、离校等方面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各个学校有声有色地开展了法制文艺、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忏悔之声报告团”现身说法、以法制为主题的演讲会、赛诗会、征文等活动。荆州区南门中学法制副校长在工作日志中详细记载了到学校办公,解决学校周边环境等问题的情况;沙市区五中,结合学生特点,制作符合学生口味的法制卡通电教片;监利中学学生自办图文并茂的法制板报;洪湖市贺龙中学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还穿插演出了生动活泼的法制文艺节目;沙市中学近两年来举办了7次法制讲座。

五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四进”活动声势大,效果好。在每年12月4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地都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深入到街道和农村进行流动宣传,使得“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逐渐深入人心。法律“四进”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是我市改革普法宣传形式的一项新举措,我市虽说只开展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效果十分明显。沙市区以健康巷和月季园两个社区为试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两个社区分别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法制宣传栏,印制了一幅大型法制宣传画,还在每个门栋设置了一块法律服务指南牌,建起了一所居民普法学校,编制了一张社区依法治理网络图,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了居民家中。监利县由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国土局等13个单位组成了“送法下乡”活动团,先后多次深入到新沟镇、汪桥镇等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六是普法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作用得到较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主管部门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己任,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普法宣传,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在去年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中,各地集中3个月时间,普遍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将农民急需的、用得着的法律知识及时送到千家万户;在今年上半年防“非典”期间,各地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了“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依法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专项宣传,为稳定民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问题

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普法的“死角”、“死面”还比较突出。普法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被视察单位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比较突出的“死角”、“死面”主要有:农民普法的面还有待于拓展,民营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普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流动人口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的普法还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二是基层单位有走过场的现象。机关的普法工作搞得比较扎实,少数乡镇等基层单位听起来做了不少工作,看起来也有不少资料,但问起来都有很多问题答不上来,有的基层主管普法工作的领导,对情况也不是很熟悉。这说明普法工作在少数基层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三是普法经费严重不足。随着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和禁止向企业乱摊派等政策的施行,普法培训费、教材费难以落实,加上各级政府受财政困难等因素的限制,对普法的投入不尽人意,致使有些工作虽有计划,但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四是法治环境还没有得到优化,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人们对普法工作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学法无用”。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立政治文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基层政治文明建设服务,为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服务。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约机制。要普遍建立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各项制度,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考核内容,把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作为干部提拔、晋升、奖励的依据之一,特别是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要进一步规范。

3、加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投入,以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4、要研究解决“死角”、“死面”的具体办法。现在离“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仅有一年多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组织实施,按照部门职能实行普法责任制,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共同消除“死角”、“死面”。


5、强化普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一方面,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好、抓实;另一方面,也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联合发文、共同考核等形式制定出台一些配套的措施和办法,尽量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从而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6、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要通过组织视察、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要督促各地进一步推行执法“两制”,特别是督促各执法部门落实好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0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