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公安局局长雷中喜的评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关于市公安局局长雷中喜履行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和雷中喜同志的《述职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雷中喜同志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为称职。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雷中喜同志自2000年6月任职以来,主要工作表现和成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作风正派。爱学习,讲党性,为人正直,作风扎实,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努力创新,比较出色地完成了维护稳定的任务,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了各种刑事犯罪,初步扭转了我市公安工作在全省排位落后的局面。三是坚持廉洁从政。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努力用自己的行为影响人、带动人。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坚持把加强队伍管理和科教兴警两项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在队伍管理方面,突出从严治警,注重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严肃查处了少数干警违法乱纪行为,使公安干警的社会形象有所好转;在科教兴警、强警方面,近几年全市多方筹资创建了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业务管理系统,我市公安机关的综合实力有了明显增强。

市人大常委会在肯定雷中喜同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不足方面和我市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自身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其从事公安工作的时间不长,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规律及其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公安工作中违规执法现象有待进一步纠正。虽然“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出台后,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所减少,但并没有彻底解决。特别是以上两个规定没有出台前,在部分单位和人员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违法的问题比较严重。三是公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中,少数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宗旨观念淡薄、法纪松驰、作风涣散等现象还比较普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局机关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并按市审计局关于市公安局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建设搞好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对雷中喜同志今后更好地履行职务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人民公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带领全市公安干警扎扎实实的落实好这一具体要求,真正树立起人民公安的亲民务实形象。

二、加强教育,从严治警。当前我市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积累已久,而且解决难度很大。因此,要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认真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妥善解决派出所人员老化和警力不足的问题。

三、严格执法,取信于民。要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消除违规执法现象,坚持依法行政。要全面整治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是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同时还要强化业务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要逐步解决好领导班子知识、年龄等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真正把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00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