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毅同志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对市公安局、人事局、交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等五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进行述职评议。由于参加评议工作的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严格依照常委会制定的工作方案办事,提供的调查报告客观公正,为述职评议提供了重要依据。在述职评议中被评议的五位局长思想重视,态度端正,认真汇报工作,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向常委会提出了自己的述职报告。在述职评议过程中,所有被征求意见,走访调查的单位和同志们对人大开展的述职评议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使述职评议工作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准确的信息来源。述职评议是人大工作在制度建设和履行职能中创造的一种监督形式,现在已在各地人大工作中得到普遍的推广和运用。为了防止述职评议流于形式,在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报告的撰写和定稿、意见的反馈和交流等方面,人大常委会调查的同志们下了很多功夫。从评议的情况和测评的结果来看,这次述职评议是客观公正的,与人民群众的反映也是基本相符的。希望被评议对象正确对待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正视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对述职评议中反映的意见,切不要有任何埋怨、抵触情绪。应该把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当作前进的动力,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或少犯错误。要通过这次评议,真正评出干劲、评出活力,使被评议对象能更加坚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信念,真正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评议等次的揭晓并不等于整个述职评议工作结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实施方案,述职评议工作将进入整改阶段,这是述职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开展述职评议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和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使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这次会议结束以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各调查组的报告和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讨论形成书面的“评议意见”。被评议的五个部门的局长在接到书面“评议意见”后,要及时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条逐件地加以分析研究,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并要求在一个月以内将整改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半年整改时间即将到期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派出调查组对被评议对象和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督促和检查,并对整改工作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通报。希望五个被评议对象在整改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昌琪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对这个报告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这个报告。在审议中,大家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取得的成效,同时也严肃指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少薄弱环节,在防止和查处违规乱收费,集中帐户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统一收费,网上缴存等还有很多值得加强和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总之,大家都认为,对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一工作,使之在社会公共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逐步缓解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客观存在的苦乐不均,平衡财政预算,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正、宽松的环境,发挥其重要作用。特别要指出的是,从这次会议起,依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试行),已经开始了对常委会会议上听取的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表决。这样做,更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评价的权威性,有利于人大履行职能的程序更加严密、科学。同时,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更加有力的支持和肯定。这也是我市人大工作的一种创新,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使人大工作更加具有生机和活力。

在这次会议上,还依法任命了3名国家机关负责人。希望本次常委会任命的几位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忠于人民,为国家的振兴和地方的发展进步、为人民的富裕幸福,勤奋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