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执法工作的视察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配合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国率领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成员,在市教育局局长王述昌等陪同下,先后视察了松滋市、洪湖市义务教育执法工作。我们主要安排了五个方面的视察内容:①义务教育普及程度;②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情况;③教师工资发放及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经费的到位情况;④中小学校校舍危房改造情况;⑤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视察组听取了两市政府执法工作汇报,随机抽查了松滋市陈店镇中心小学、陈店中学、洈水镇桐梓岭中心小学、西斋中学、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村小学、洪湖市第十一中学、峰口镇第二小学、峰口镇第一中学等中小学校的办学情况。视察组采取查阅学生入学档案、与在校教职员工座谈等形式,比较真实地了解了这些学校学生入学情况及巩固情况,了解了教师工资发放的落实情况及学校运转情况。视察结束后,视察组分别与两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分管领导坦诚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改进要求。现将视察情况综述如下:

一、义务教育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

1997年,我市所属8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普九”验收。经过最近几年的不懈努力,目前,两市农村义务教育又有了新的变化,取得了新的成绩,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有了新的提高。两市始终将义务教育普及达标作为巩固“普九”成果的重中之重,多管齐下,多法并举,坚持依法控流、责任堵流、救助截流、减负防流,学生辍学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学生的入学率和巩固率稳步上升。据两市汇报:松滋市2002—2003学年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9.92%。洪湖市2002—2003学年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61%以上。两市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也在稳步上升,初中生的辍学率逐步下降。
2、教师工资发放有了基本保障。两市将教师四项基本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专户统管,银行代发,直达教师个人帐户。教师四项基本工资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杜绝了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发生。松滋市今年教师工资预算人平达到9000余元,绝对额增加500多万元。
3、学校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松滋市税费改革前,农村教育费附加为1700万元,农村中小学集资为2700万元,共计4400万元,税费改革后全部被取消。据该市调查,税费改革后,小学生平每学期减少收费600元,初中生平每学期减少收费1000元。洪湖市教育局和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施处罚的暂行规定》,严格控制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近几年,全市共清退违规教育集资和“搭车”收费994万元,对违规收费的3所学校校长给予了撤职、免职和记大过处分,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据该市调查,今春中小学生报名与往年相比,生平降低200元。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他们的子女在教育收费上得到了很大实惠。
4、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洪湖市将教育投入、教师工资、教师管理权限由乡镇上收到市,实行以市教育局主管、乡镇中心学校协管的模式。全市17个乡镇教育组一次性被撤销,248名教管干部分流到中小学校任职任教。该市从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中择优聘任了1200名代课教师,其工资由市财政统发。松滋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以县为主”,一是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二是教育干部及教师的人事管理上收到县。全市通过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共辞退民师965人,减少用编966人。三是教育教学的管理上收到县。松滋市撤销了乡镇教育组,45名在岗人员被充实到教育一线,530名离退休人员分流到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四是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收到县。今年,松滋市将462万元改危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项目管理,定点到位,实拨实用。五是中小学财务管理上收到县。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要求乡镇中小学财务账进入乡镇零户统管之前,必须经乡镇中心学校审核签章;市直学校报账进入市会计核算中心之前,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签章;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财务行使内审权、监督权,进一步理顺了财务管理体制。
5、加大了农村中小学校调整布局力度。目前,松滋市初中学校由32所调减为25所,合并组建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由120所调减为106所,与1997年“普九”时对比,六年间全市初中、完全小学的调减幅度分别为28.5%和54.3%。洪湖市近两年来,共撤并村小64所,改扩建小学101年,异地新建小学13所,撤并初中2所,今年暑期还将撤销25所村小和7个教学点,撤并41所小学改成教学点,到今年秋季,全市形成小学253所、小学教学点51个、初中40所的布局结构。农村中小学校的布局将进一步趋向合理,这为提高教学质量、减轻教育负担奠定了基础。

二、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初中学生辍学现象仍然不容忽视。据我们逐一调查核实,松滋市陈店中学2002—2003学年度初三毕业生共计523人,这批学生仅在二年级上学期就辍学19人。洪湖市峰口一中2001—2002学年度初三毕业生共计556人,这批学生在三年级辍学14人,二年级辍学14人,一年级辍学26人。这两个乡镇的经济基础还是比较雄厚的,办学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初中学生流失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其它条件更差的乡镇学校学生辍学现象更不容忽视。
2、教育经费仍然紧缺,长期下去,将影响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税费改革后,教师四项工资之外工资没有明确来源,松滋市教师工资缺口2985万元,洪湖市教师工资缺口2471万元。同时,省定中小学的杂费标准偏低,据松滋市调查,平均每个学段比湖南省低30—40元。特别是在农村中小学校,小学生每学期杂费仅25元,学校校舍维修费、教学仪器、设备费等基本上没有着落,导致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十分紧缺,学校运转非常困难。
3、学校危房改造任务相当艰巨。据调查,松滋市现有危房面积25728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面积7034平方米,共需危房改造资金680万元。目前已到位462万元。洪湖市现有危房面积15477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面积5701平方米,共需危房改造资金542万元,目前已到位286万元。农村中小学校危房短时期内难以全部消除,工作难度还相当大,任务相当重。
4、教师编制过紧,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需提高。松滋、洪湖两市在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编制时,没有真正按照省编标准执行,而是按从严从紧的原则进行定编。洪湖市按省编标准尚缺1721名教师。松滋市近十年没有录用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再加上两市不少骨干教师“孔雀东南飞”,在岗教师受经费制约和课时紧张无法进修学习,教师知识更新的机会很少,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义务教育的质量。

三、对义务教育执法工作的建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等文件相继出台后,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近几年,省政府将分期分批开展“普九”复查工作。今年年底,我市沙市区、荆州区、松滋市、洪湖市将接受省政府“普九”复查。我市的义务教育工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建议:
1、把控制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初中学生的辍学问题作为“普九”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坚持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流失生报告制度和中小学助学金制度。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并落实各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办法和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2、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尤其是县级政府要统筹规划义务教育的实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一保、二控、三监管”的方针(保证教师工资由县级按时足额发放,控制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对教师工资发放和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管),在明确县级政府责任的同时,继续发挥乡镇(包括村、居委会)政府的职能作用。市县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要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全额到位,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发生,违者严查。属于省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如确定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投入等,市县两级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反映,争取给予宽松政策和专项经费支持。
3、要坚持从严治教,努力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首先,要制止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认真解决好学校自身乱收费的问题,做到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其次,要加强规范管理,分清正常的合理收费与乱收费的界限;第三,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检查收费也要规范、合理,不能以管理为名,对学校乱收费,要为学校创造一个宽松的教书育人环境。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200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