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一、述职评议的原则

 

遵循党的领导、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述职评议的对象

市公安局局长雷中喜、市人事局局长刘明忠、市交通局局长姚金汉、市卫生局局长李力、市外经贸局局长邓平。

三、述职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2、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

3、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

4、廉洁从政、德能勤绩的情况;

5、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10中旬)

1、审计部门对被评议对象进行审计,并报审计结果。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新闻媒体上公告述职评议相关内容,设立述职评议信箱和热线电话,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征求意见函,收集综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3、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组成调查组,分别到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调查组调查情况的汇报。

5、被评议人员作好书面述职报告的准备。

(二)述职评议阶段(10月下旬)

1、召开述职评议会议(拟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进行)。

①参加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述职评议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被评议对象以及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的副职;参加述职评议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②会议程序:被评议对象作述职报告;各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分组评议;各组召集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分组评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人员进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被评议对象表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票达到参加测评人数2/3以上(含2/3)的为优秀,优秀票、称职票之和过半数的为称职,基本称职以上票过半数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过半数的为不称职。

2、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测评结果。

3、反馈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草拟评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反馈给被评议对象,并报送市委,抄送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阶段(2003年11月至2004年6月)

1、被评议对象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于2003年12月底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被评议对象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于2004年5月底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就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检查情况。

五、具体要求

1、被评议对象必须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时,应邀请调查组成员参加;测评后,将述职报告(一式100份)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调查组必须深入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

3、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尽量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评议发言和测评作好充分准备。

4、述职报告、调查报告的篇幅均控制在4000字以内,力求文字简练、客观实在、定位准确、观点鲜明,不能将述职报告和调查报告写成“单位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