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2003年6月25日至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本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审议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依法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应作未作预算收入入库、挤占挪用专项基金、乱发奖金补贴、超预算拨付资金、农发资金投资中博安居集团难以收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抓紧整改。该调帐的坚决调帐,该清退的坚决清退,该追回的坚决追回,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要严格按照编制控制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拨付人员经费,以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清退临时工,借调人员和返聘人员,节约经费开支。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健全、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预算收支行为。

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搞好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收付、会计委派等项改革工作,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着重研究完善、细化部门预算的途径与办法,努力使部门预算的各项标准达到统一、合理。编制部门预算要真正做到公开、公正与公平,并一定要细化到二级预算单位。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变更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预算的追加,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格禁止突破预算的行为。

三、加大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人民政府对此次审计报告反映的市本级预算管理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重复出现和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管力度,明确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督促整改到位,于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职权,跟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较多、反响强烈的单位要进行具体剖析并核实有关问题。对屡查屡犯、我行我素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查处,不得回避与迁就姑息。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必要时要求这些单位的主要领导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四、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审计法》的要求,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并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规范财经行为。要督促审计部门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
近年来,审计部门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审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方面,在审计报告证据资料的严谨性、数据的准确性和问题定性的恰当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审计部门要努力提高审计干部素质,推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要注重搞好审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增强审计报告证据资料的严谨性、数据的准确性和问题定性的恰当性,抓好审计成果的转化与利用,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使审计监督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服务。


2003年7月3日